新型诈骗在苏城冒头 披着合法外衣 “套路贷”( 二 )

手续办妥,王先生按照流程还款,可放款人戴某频频“失踪”,让他想还也还不了。等到王先生“违约”,便理所当然地将他的车子拖走了。此后,戴某又伙同周某、孙某等人,以违约金、拖车费等名义,向王先生再次索要15万元以赎回车辆,并逼迫王先生签订了新的借款合同。

王先生告诉采访人员,事后他在配合警方调查的过程中得知,实际上在借钱时,戴某等人就定了一个“小目标”——要在王先生身上“套路贷”13万元左右,再一步步垒高债款,最终目标是王先生贷款买的那辆车。

案例B房之灾

借款20万元赔上一套房

比王先生遭遇更惨的是家住苏州高新区的张先生。本以为“安全抵押、马上放款”的快速贷款流程可解燃眉之急,却未料到赔上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

张先生告诉采访人员,去年,他向高新区一家借贷公司贷款20万元,在签订合同时,一群“工作人员”围在他身边,嘈杂的环境中,光听“业务员”介绍,没有看清楚合同条款,在不断地催促下,张先生将自己的住房质押给借贷公司,拿到了公司20万元的现金。

由于这套房产仍有房贷没有偿还,业务员”屈某就让张先生另“外签订了一份合约,约定由借贷公司替张先生偿还房贷,而原先的20万元借款额也提升至50万元,但差额30万元张先生并没有实际拿到手,而是由“业务员”转账至张先生账户后,提现被借贷公司收回。紧接着,公司又通过“利滚利”等方式,将张先生的债务进一步提升到100万元。

“其实套路贷并非法律术语,在司法实践中,这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设置各种套路的犯罪统称为套路贷犯罪。”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中队长方绍波介绍。

借新还旧层层加码

“套路贷”有一套完整流程

“套路贷最大的特点,是嫌疑人与受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或阴阳合同。譬如:借5万元,得签5万元的借款合同,扣掉2万元相关费用,到手只有3万元。”高新区公安分局侦查民警王梓说,分析这些受害人,一般都急着用钱,大部分人会对骗子言听计从,因此会在不看合同详细规定的情况下签字,甚至直接在空白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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