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打我!你是谁都不行!( 二 )


25日的发布会上 , 最高法还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
据介绍 , 此次发布的十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 , 在发生主体上 , 既有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 , 也有同居、离婚后等非家庭成员的暴力;在行为方式上 , 既包括殴打等身体暴力 , 也包括侮辱、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 。 此外 , 案例还涉及破除“打是亲、骂是爱”的陋习等社会风尚引领和申请人举证标准确定等程序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
——前女友、前男友能否适用反家暴法?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 , 申请人吴某某(女)与被申请人杨某某(男)2009年相识后成为男女朋友 , 并居住在一起 。 2018年农历春节过后吴某某向杨某某提出分手 , 杨某某同意 。 2018年4、5月 , 杨某某开始对吴某某进行跟踪、骚扰、殴打并强行闯入吴某某的住所和工作场地 , 限制吴某某的人身自由 , 抢夺吴某某住所的钥匙、手机 , 在吴某某住所地张贴污蔑、辱骂、威胁吴某某的材料 。
吴某某多次向住所地、工作场地所在的派出所报警 , 杨某某在经警察教育、警告之后仍屡教不改 , 并且变本加厉骚扰吴某某 。 吴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你不能打我!你是谁都不行!】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裁定:一、禁止杨某某对吴某某实施暴力行为;二、禁止杨某某对吴某某及其家属实施骚扰、跟踪、接触;三、禁止杨某某接近、进入吴某某的住所及工作场所 。
最高法在典型案例中列出的典型意义中提到 , 《反家庭暴力法》不仅预防和制止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 还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 同居关系中暴力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 同居关系的一方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 人民法院也可依当事人申请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
你不能打我!你是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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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为兰州市城关区婚姻登记大厅内的真爱宣言墙 。 崔琳 摄
——“离婚后家暴”怎么办?
在一起涉及“离婚后家暴”的案件中 , 申请人赵某(女)与被申请人叶某系夫妻关系 , 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叶某通过不定时发送大量短信、辱骂、揭露隐私及暴力恐吓等形式进行语言威胁 。
自叶某收到离婚诉讼案件副本后 , 恐吓威胁形式及内容进一步升级 , 短信发送频率增加 , 总量已近万条 , 内容包括“不把你全家杀了我誓不为人”、“我不把你弄死 , 我就对不起你这份起诉书”、“要做就做临安最惨的杀人案”等 。 赵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案件受理后 , 因叶某不配合前往法院 , 承办人与叶某电话沟通 。 叶某在电话中承认向赵某发送过大量短信 , 并提及已购买刀具 。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裁定:禁止叶某骚扰、跟踪、接触赵某及其父母与弟弟 。
最高法在案件典型意义中提到 , 反家庭暴力法 , 顾名思义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 , 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 。
除此之外 ,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 , 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 意味着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 , 受到法律约束 。
作者:郎朗、彭宁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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