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人获刑!重庆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恶犯罪案件( 二 )
【54人获刑!重庆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邹云平、倪兵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个月 , 并处罚金15万元;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 , 并处罚金13万元 。 被告人王林冲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8万元 。 对其余13名被告人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其中6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3.3万至0.2万元不等 。 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400余万元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南岸区人民法院
一审审理的瞿小川等涉恶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 , 瞿小川、夏增东与李煜共谋以炬缘公司名义从事空放业务 , 并纠集被告人王鹏等人 , 在无放贷资质情况下 ,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 诱骗被害人陷入借款圈套 , 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只留存于公司的单份“借款合同”、虚假“房屋租赁合同”等明显对被害人不利的各类合同 , 制造虚假资金走账流水 , 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 , 强立债权、虚增债务 , 进而通过拘禁、语言威胁、泼油漆、侵入住宅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 。 瞿小川、夏增东、李煜等人以公司为依托 , 逐渐形成了以瞿小川、夏增东、李煜为首要分子 , 以王鹏、赵波、胡芯等人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 该团伙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骗取三名被害人资金10余万元 , 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勒索二名被害人钱财52万元(其中25万元既遂 , 27万元未遂) 。
被告人瞿小川、夏增东、王鹏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十二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二万元 。
来源:市高法院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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