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开车轧人”局长喊冤17年后获无罪 申请350万国赔

威海“开车轧人”局长喊冤17年后获无罪 申请350万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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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中院已受理于方民的国家赔偿申请 。
于方民向威海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已4个多月 , 该院尚未就是否赔偿作出决定 。 在此前的2002年到2019年 , 他用17年时间洗清了冤屈 。
2002年6月21日 , 威海发生一起驾车轧人事故 , 造成一被害人重伤 。 当晚途经事发路段的于方民 , 被认定为嫌犯 。 于方民时任威海市国土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 命运在他48岁这年陡然转折 。 当年10月30日 , 于方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拘 。 2003年5月19日 , 威海环翠区法院一审判决于方民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 坚称自己无罪的于方民 , 自此走上申诉路 。
澎湃新闻梳理此案十多份裁判文书发现 , 此案主要定罪依据为被害人及证人的证言 , 在主要证据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 案件结论在“事实清楚”与“事实不清”之间切换多次 。 于方民先后五次被判决、裁定有罪 , 经历过两次发回重审、两次再审 , 经最高法介入由异地法院再审后 , 才“一锤定音” 。
2019年10月9日 , 潍坊中院改判于方民无罪 。 潍坊中院认为 , 原审认定于方民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依据除相关证人证言外 , 缺乏能够锁定于方民作案的客观证据 , 本案是否另有他人作案存疑;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 , 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 也没有达到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定罪要求 。
威海“开车轧人”局长喊冤17年后获无罪 申请350万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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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节点
2020年7月1日 , 于方民向威海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 申请国家赔偿金共计350万元 。 11月17日 , 主办法官告诉他 , 因为要了解涉及该案的相关情况 , 所以法院作出是否国家赔偿决定的期限要延长至明年1月 。
国土局长被判故意杀人罪
48岁时 , 于方民的人生成就到达巅峰:高中毕业、村干部出身的他 , 在2002年3月出任威海市国土局经开区分局局长 。 但仅仅过了7个月 , 他的命运又陡转直下 , 因为涉嫌故意杀人 , 他于当年10月30日被刑拘 。
案件发生在2002年6月21日晚10时许 , 威海市北竹岛村村民李英伟无故逞强拦车 , 结果被司机驾车从其身上碾过 , 造成李英伟十根肋骨骨折等 。 经鉴定 , 李英伟的伤势构成重伤 。
此后 , 当晚曾驾车路过事发地点的于方民成为嫌疑人 。 当年10月30日 , 于方民被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刑拘 , 涉嫌罪名为故意杀人罪 。 同年12月7日 , 于方民被批捕 。
威海市环翠区法院一审查明 , 2002年6月21日晚 , 于方民与李文琛、姜清清、刘雪梅、魏敏一起在威海瀛洲宾馆就餐 。 饭后 , 于方民独自驾驶墨绿色鲁K90058号本田雅阁轿车离开 。 22时20分许 , 于方民行驶至侨乡集团保卫科东侧路灯处 , 被被竹岛居委会居民李英伟无故拦住 , 二人发生争吵 , 李英伟躺在于方民车前挡住去路 , 于方民便驾车从李英伟身上轧过 。 李英伟上身多处骨折 , 经鉴定构成重伤 。
于方民辩解称 , 他从瀛洲宾馆出来后 , 看到有两个人打架 , 打人的人跑了后 , 被打的人低头向左跑来 , 于方民停车后 , 被打的人在他车上拍打了几下 , 他曾两次下车质问对方为何拍车 , 但对方没有说什么 , 转身离开了 。 于方民认为自己没有轧人 , 是无辜的 。
李英伟陈述称 , 一辆轿车嫌他挡道 , 下来和他吵 , “司机骂我说‘压死你’ , 我说‘法律社会 , 你还敢压死我!’争了一会 , 司机上车往前走了一段 , 我也记不清怎么 , 我俩又吵起来了 , 他说要压死我 , 我就躺在车前 。 ”最后 , 李英伟被车子从身上碾压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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