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江苏省首发“知识产权22条”激发创新活力

【国务院国资委|江苏省首发“知识产权22条”激发创新活力】日前 , 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国资委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促进省属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为省属国企量身定做22条措施 , 全力推动其进入知识产权引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 , 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 据悉 , 这是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初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之后 , 在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部门出台的相关具体措施 。
今年3月份 ,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 提出到2025年 , 要基本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央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 央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 同时 , 要求各地方国资委、知识产权局参照指导意见 , 积极推进地方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
在充分梳理、分析江苏省属企业创新发展情况的基础上 , 省知识产权局与省国资委共同制定了“省属企业知识产权22条” 。 所有措施均为省属企业量身定制、易于实施 。 “省属企业知识产权22条”主要从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化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保护水平、加大服务力度以及加强政策措施落实保障五个方面 , 提升省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 引领重点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 。
省知识产权局还会同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制定了有力的保障措施 , 包括建立推动省属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大人力资源与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考核激励制度和工作机制等 , 切实保障所有措施都能得到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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