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顾清良受贿超千万被判14年:提拔下属也大肆收钱( 二 )


2.2014年至2018年 , 顾清良收受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李某所送购物卡30万元、现金60万元。 李某表示 , 赠送财务是为了能够让顾清良向总行推荐让其担任上海分行党委委员 , 也为了顾清良能够安排其分管业务工作 , 从而提高其自己的收入 。 2015年9月份 , 经顾清良推荐 , 李某被提拔担任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顾清良离任上海分行行长前 , 把上海分行合规稽核这块工作让李某分管 。
3.2019年3月 , 顾清良收受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李某的贿赂款42万元 。 2009年 , 顾清良根据李某的业务特点推荐到浙商银行总行评审部 , 使其成为总行评审部专职审批员 , 后李某调到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浙银协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2018年年底 , 顾清良在上海分行离职前 , 还帮浙银协同公司协调了一笔与中建四局的保理业务 , 业务量大概3个亿 。
不过 , 在这项受贿指控上 , 顾清良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异议 , 认为李某的42万元属于借款 , 并非贿赂款 。
根据李某的证词 , 2019年春节后 , 李某曾准备给顾清良50万元现金未成功 , 大约一个月后 , 顾清良对李某表示急需用钱买酒 , 需要42万元 , 李某便让公司工作人员奚某将42万元转过去 。
为客户单位提供贷款便利、信托通道业务渠道
顾清良非法收受银行客户单位财物的指控中 , 有6项是为银行客户单位提供贷款等便利 。
1.2005年至2010年 , 顾清良收受浙江正大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羊某所送现金共计48万元。 羊某表示 , 赠送现金主要是为了感谢顾清良在其企业面临危机的时候能协调各家银行 , 给企业继续联合贷款 , 救活了企业 。
【浙商银行顾清良受贿超千万被判14年:提拔下属也大肆收钱】2.2006年下半年 ,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融资 , 想在浙商银行多贷一些资金 , 董事长闻某在顾清良办公室赠送其现金30万元 。
3.2007年上半年 , 顾清良在办公室收受浙江华海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某所送现金20万元 。 根据蔡某的证词 , 2005年华海合力科技公司由于给其他企业担保出现了债务危机 , 面临破产 。 顾清良作为浙商银行负责人 , 在清点其公司资产后 , 建议浙商银行继续给他们公司发放贷款 , 最后华海合力科技公司走出了困境 。
但辩护人当庭提交了蔡某书写的关于该20万元款项性质的情况说明及借条 , 称该20万元是其叫被告人顾清良转交的向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利息款 。
公诉机关就该事实进行了补充侦查 , 证人证词表明借条内容是不真实的 , 该公司通过浙商银行借款的1000万元 , 以及利息6万元 , 都在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通过银行转给浙江新中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016年及2017年中秋节前后 , 顾清良在办公室先后收受该公司上海通盛(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所送价值7.407万元劳力士女表一块及美金10万元 。 潘某称 , “送礼”一方面是为了感谢顾清良在贷款方面一直给其公司支持 , 毕竟贷款比较难 , 特别是开发房产方面的贷款 , 且利率也不高;另一方面希望他能继续支持其公司 , 帮其公司提供房产贷款 。
5.2018年9月 , 顾清良在办公室收受了上海绿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施力舟所送现金50万元 。
根据顾清良的供述 ,2018年上半年 , 上海绿杉置业公司要申请一笔约10亿元左右的贷款 。 但由于浙商银行总行提出将以该公司国有股份提供担保、且在贷款还清前不得分红这两个条件没有满足 , 10亿元贷款只发放了6.6个亿 , 剩余的3.4亿元贷款被冻结了 。 因此施力舟送给顾清良50万元现金 , 为了让顾清良能够帮忙解冻3.4亿元贷款 。
6.2018年10月 , 宝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在上海洲际大酒店包厢内送给顾清良价值15.7万元的翡翠挂坠一件。 主要希望顾清良在20亿元的抵押贷款方面给予他们帮助和支持 , 同时也为了感谢顾清良为他们公司在上海分行办理过2亿的信用证贸易融资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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