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9月起,江浙沪皖车船运输“一证”通行长三角



近日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交通运输及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事宜的通知》 , 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6种证照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首批互认的电子证照 , 9月起 , 江浙沪皖的车船运输开启了一证通行长三角时代 。
首批纳入长三角互认范围的6本电子证照:
1、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
【道路运输■9月起,江浙沪皖车船运输“一证”通行长三角】3、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
4、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
5、船舶营业运输证
6、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陈晓风 赵凌翔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 , 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