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车在街巷中疯狂超速追击前车,原因你想不到……

说到追逐竞驶 ,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 , 都是因为“斗气”、“寻求刺激”、“炫耀车技” 等原因 , 且一般都会选择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内环快速路上 。 8月26日上午 , 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 , 两名驾驶人追逐竞驶的地点居然在限速只有每小时30公里的支路街巷 。 两人在驾车过程中 , 其中一辆车超速达200% , 两车还伴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 并最终引发撞击事故 。 采访人员采访获悉 , 当天 , 法院未当庭宣判 。
事情发生在2019年11月17日下午1点半左右 , 女子陈某驾车行驶至栖霞区迈化路 , 发现男子赵某乘坐在前方一辆轿车内 , 失去冷静的陈某于是驾车追赶 。 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 , 陈某先是在迈化路上两次撞击前车尾部 。 当两车先后驶入支路街巷(逸文路)后 , 均已远超过每小时30公里限速标准 。 之后 , 前车驾驶员发现路口信号灯为红灯 , 于是驾车穿越道路中央黄实线 , 闯红灯通过路口 。 陈某则紧随其后 , 先是撞了一辆正常等红灯的网约车 , 之后车辆失控冲入路边花坛 。 行车记录仪的画面反映出后车追、前车逃的完整过程 。 案件发生后 , 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为由对两车驾驶员立案侦查 。
“我们调查的时候 , 这两辆机动车实际上在行驶过程中有一个追逐的过程 , 逸文路限速是30km/h , 经过检测 , 他们开的时速一个接近90km/h , 一个甚至超过了90km/h , 超过了规定限速的200% , 但是他们的绝对速度都没有达到100km/h , 如果按照往常那种追逐竞驶 , 他们还不一定符合 , 但是在特定的道路条件下 , 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犯罪的行为 。 ”南京交警七大队副大队长王立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为此检察院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 , 认为前车属于被动的状态 , 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 虽然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 但由于情节较轻 , 最后检察机关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 不过 , 后车情节相对较重 , 所以最后诉讼到法院 , 由法院来判决 。
据介绍 , 被告人陈某与男性朋友赵某之间存在民事纠纷 , 所以这才引发了以上驾车追逐事件的发生 。 此外 , 陈某与另一位驾驶员因为超速、违反禁止标线、闯红灯被交警七大队处以罚款2400元 , 驾照记21分的行政处罚 。
26日上午 , 该案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 。 法庭上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恶劣 ,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鉴于被告人陈某主动坦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及认罪的态度 , 建议法庭判处陈某拘役3个月 , 缓刑4个月 , 并处罚金3000元 。 庭审中 , 被告人陈某多次表达了其后悔的态度 , 并当庭表示认罪 。 据悉 , 法庭将择期宣判 。
【女子开车在街巷中疯狂超速追击前车,原因你想不到……】通讯员 宁交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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