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对在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8月13日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 , 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 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
【天津检察机关对在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来源 | 和平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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