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新政:不胜任现职公务员“回炉”,处长可“退人”

“大众日报”微信公号8月4日消息 , 近日 ,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的通知 。 《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
大众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这项新政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管理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
该《办法》对“不胜任现职公务员”进行了划分 , 即指“三化一型(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素质能力较差 , 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达不到现岗位要求、完不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某个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出现较大问题 , 或者不适宜现岗位工作的公务员 。
哪些情况会被判定为“不胜任现职公务员”?具体包括以下14种具体情况:对本领域本行业政策法规不熟悉、不学习;法治观念淡薄;组织力执行力差;专业能力不足;责任心不强;缺乏大局观念和团结协作意识;搞形式主义;工作摆“官架子”;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 , 自我要求不严格 , 造成不良影响 , 不适宜现岗位工作;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有负面反映 , 造成不良影响 , 不适宜现岗位工作;公务员平时考核当期被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履职中 , 因不担当不作为不诚信受到处理的;机关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退人”以及其他不胜任现职的情形 。
【山东青岛新政:不胜任现职公务员“回炉”,处长可“退人”】《办法》提出 , 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的公务员 ,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帮助引导查找分析原因 , 制定整改措施 。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 实行一人一策 , 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学调训、实践锻炼 , 指定专人担任导师 , 重点提高学习力思想力组织力执行力 , 促其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 , 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
据悉 , “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 。 管理期满后 , 本人对自身存在问题认识清楚、整改到位、转变明显 , 经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评估达标的 , 根据工作需要 , 安排合适岗位 。 对机关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退人”的 , 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 可以直接予以调整岗位 。 综合评估不达标的 , 一般应延长3个月管理期限 。 延长期满仍不达标的 , 区分不同情形 , 采取诫勉、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处理 。 不胜任现职工作 ,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按规定予以辞退 。
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的公务员 , 管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 平时考核不得定为好等次 。 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超过两个管理期的 , 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
大众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了解到 , 早在2013年 , 青岛市城阳区就出台过“不胜任干部调整办法” 。 办法规定 , 通过科学评定 , 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 , 将视情节轻重受到平职交流、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降职使用等处理 。
2019年 , 青岛市开始在全市明确这项政策 , 并赋予处长“退人权” 。 2019年9月23日 , 青岛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 , 提出 , 以组织力、执行力为重点严管激活处长队伍 , 探索推行服务对象评分办法 , 处室人员评分总和作为评价处长优劣的重要依据 , 同时赋予处长“退人权” , 建立“不胜任工作人员池” , 层层拧紧螺丝传导压力 。
(原题为《山东一地新政:不胜任现职公务员“回炉” , 处长可“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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