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被伪造冒用签订合同,账户上钱也被划走了,怎么办?

“没有提供过授权委托书 , 没有参加诉讼 , 没有收到判决 , 公司的钱怎么就被划走了?”日前 , 这个困扰了云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某近3年的困惑 , 在云南省玉溪市检察院的监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
【公司印章被伪造冒用签订合同,账户上钱也被划走了,怎么办?】2017年8月 , 该工程公司发现公司账户被玉溪市红塔区法院查封且账户内26万余元存款被划走 。 带着疑惑和不服 , 该公司向玉溪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 但被裁定驳回 。 该公司不服 , 于2018年10月向玉溪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
玉溪市检察院受理后 , 立即对案件展开了全面调查 。 经查 , 2015年12月18日 , 张某伪造工程公司印章 , 并冒用公司名义与某电缆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 。 此后 , 某电缆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张某发货 , 张某分两次支付了部分货款 , 但对尾款25万余元拒不支付 。 2016年9月 , 某电缆公司向玉溪市红塔区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判令张某、工程公司支付剩余尾款 , 并支付滞纳金82036.2元 。 红塔区法院在两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 , 推定张某挂靠工程公司 , 判令张某支付某电缆公司货款25万余元及滞纳金10080元 , 工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
同时 , 玉溪市检察院还查明 , 张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另案处理) , 于2017年12月被普洱市思茅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其上诉后 , 2018年2月 , 普洱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
玉溪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 作为本案主要证据的购销合同中使用的印章系张某个人伪造 , 购销合同系张某冒用公司名义签订 , 工程公司与张某并不存在事实上的挂靠关系 。 同时 , 某电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核实张某是否有委托代理书 , 未对合同及合同中印章的真伪进行必要的鉴别 , 未尽到审查义务 , 存在明显过错 , 应对本案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
玉溪市检察院以该案判决事实和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 依法向玉溪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 玉溪市中级法院指令红塔区法院再审 。 2019年5月 , 红塔区法院以检察机关抗诉理由不成立为由维持原判 。
收到判决后 , 玉溪市检察院认为法院维持原判理由不成立 , 支持工程公司上诉 , 并与玉溪市中级法院积极沟通 , 交换意见 。 日前 , 玉溪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 , 依法进行了改判:撤销红塔区法院一审再审民事判决和原一审生效民事判决;由被告张某承担本案民事责任;驳回某电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何 赟 雷 红 陈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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