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最新回应:整改!退费!
近期
有部分学生和家长
陆续反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退费问题
日前
省教育厅就此回应表示
高等学校
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幼儿园
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对于学生、家长反映
个别学校存在
退费不及时或未退费的问题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
进行了深入核查
【省教育厅最新回应:整改!退费!】对未落实退费政策的学校
加大督促力度
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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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显示
各地、各校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返校复课 , 未返校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
省教育厅表示 , 早在今年4月份 , 我省就已发布《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66号) , 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 ,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此外 , 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住宿费 , 其他学段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 。 已收取的住宿费 , 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 , 应在本学年(学期)末及时结算 , 退还剩余的住宿费 。
具体退费办法为 :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 , 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 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 , 退还1个月住宿费 , 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 。 (此退费办法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省教育厅表示:“对于学生、家长反映个别学校存在退费不及时或未退费的问题 ,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 , 进行了深入核查 , 并对未落实退费政策的学校加大督促力度 , 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 ”
同时 , 省教育厅也提醒广大学生 , 如各位学生、家长对疫情期间学校收费工作有疑议 , 可来电咨询:0551-62831884 , 628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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