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主撞伤公交前横过马路女生被定同责 主办交警认为定责有误( 四 )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 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 但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永福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介绍 , 事故认定经过复核后 , 警方的法律程序已经终结 。 不过 , 当事人仍有异议的 , 也可通过信访程序反映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下级处理交通事故进行监督 , 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当事人不服交警作出的事故认定书 , 可否起诉警方?这一问题曾在法学界有过争论 。 陈永福介绍 , 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 , 交通事故认定书被认定为处理事故的证据 , 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 , 在民事诉讼中属于由法院审查的证据 。
“事故认定书既然属于证据 , 那在诉讼过程中 , 该证据是否有效、合法 , 是否有证明力 , 证明力大小如何 , 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 。 ”陈永福介绍 , 法院依据证据规则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 , 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 , 从而决定是否采信交警的事故认定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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