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检察机关建议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 边防民警贩卖、运输毒品被公诉



6月15日上午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开庭的方式 , 审理了一起特殊的贩卖运输毒品案 , 说它特殊 , 是因为被告人赵某是广东省廉江市公安局的一位边防民警 , 他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以贩养吸 , 依法应从重处罚 , 检察机关当庭建议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他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
「涉毒」检察机关建议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 边防民警贩卖、运输毒品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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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查明 , 2019年10月 , 赵某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 , 从广东驾车回南京探亲 。 期间 , 他委托发小、被告人刘某帮助寻找毒品买家 。 很快 , 刘某通过叶某联系上了买家 。 2019年10月25号 , 买家成交5克甲基苯丙胺 , 支付毒资5000元 , 赵某分得3500元 。 4天后 , 赵某因吸毒被南京警方抓获 , 他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 , 也因此浮出水面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嘉嘉介绍 , 刑法规定 , 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罚 , 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一旦涉毒 , 量刑起刑点就在3年以上7年以下 。
「涉毒」检察机关建议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 边防民警贩卖、运输毒品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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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赵某位于南京的住处 , 警方还查获了一袋毒品疑似物 , 经称量 , 这袋物品重28.64克 , 里面检出了甲基苯丙胺成分 。 根据法律规定 , 对于以贩养吸人员 , 他被查获的毒品数量 , 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的数量 , 也就是说 , 赵某涉嫌贩卖毒品的数量从5克上升至33.64克 , 达到了贩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 , 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更高量刑点 。 庭审中 , 检察机关建议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 , 判处赵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 , 并处罚金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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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徐嘉嘉:根据法律规定 , 如果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达到50克以上 , 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 这个案件达到了33克 。 幸亏警方把赵某给抓了 , 让他能够悬崖勒马 , 否则的话可能越陷越深 , 可能整个生命都没有了 , 可能会判处极刑 。
对另外两名被告人 , 检察机关建议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 。 对于此案 , 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
今年的6月26日 , 就是第31个国际禁毒日 , 我国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人生 , 绿色无毒 。 希望每个人都能珍爱生命和自由 , 远离毒品 , 拥有健康人生 。
【「涉毒」检察机关建议判处8年6个月有期徒刑 边防民警贩卖、运输毒品被公诉】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陈渝娜 仇煜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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