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底有没有侵权( 二 )


到目前为止,由于掌握的信息有限,我们很难为这一事件下一个准确的定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此事真的往诉讼方向发展,其过程将远比胡戈原来的预想复杂得多。

■网友
《馒头》侵权的地方在于《无极》上映档期是2005年12月15日,而《馒头》公开日期是2005年12月28日,这也就意味着《馒头》的负面影响损害了出品方的经济利益,你看当下劣质电影的票房成功依靠的是宣发水军的造势。
《馒头》最争议的地方是素材入手的途径。假如《馒头》是在影片档期下线后,通过购买DVD的手段获得素材,那之后的再创作就没任何问题,“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不要拿着欠完善的中国法律当挡箭牌,当下中国人对著作权的认知理解就不透彻。通过恶搞再创作的手段形成了新的作品,《馒头》这部作品并没有以商业盈利为目的,而是批评的载体,只是做出对原作品《无极》历史艺术评价的修正。就好像我花了钱吃了你家餐馆的菜,我吃出了苍蝇,那么我把这盘装有苍蝇的饭菜扒开来给大家,这有什么问题?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底有没有侵权】 《馒头》的发声代表一部分群众意见,而这种意见成为大多数人认同的看法,这就是民主。
所以《馒头》的唯一问题就是盗版的获取和部分作品内容的传播,而早时推出的国家刑法自然是对盗版涵盖不足的,只能引述侵犯著作权罪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传统的旧中国人有一个毛病就是好面子,结果就是经不起批评,不批评怎么称得上实事求是?没有博大的胸怀怎么成为不单是经济还是文化的大国?怎么代表先进性引领世界经得起各方的质疑?
像老《三国演义》里丞相和王司徒是年轻人文化中流行的恶搞题材。这种恶搞和再创作基本友善的初衷、无带有恶意伤害的情绪,所以著作者版权对外开放是双赢了,作品和人物乃至演员获得了新的传播生命周期和影响力。任何作品最糟糕的下场就是被人遗忘束之高阁无人问津。
你不愿意开放素材,那大不了年轻人不用。年轻人会创作新的产品,新的作品提供新的素材,由新的土壤长出新的大树,产生新的圈子。近几年产生了一种no copy right music(无版权音乐),这就是互联网自由开放、共享本质的精神产物。
封闭自守是注定僵化凋零的死路,交流共享才是未来。未来也必然是属于年轻人的。
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世界是属于你们的。中国的前途是属于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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