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人怎样评价罗辑思维452期的话题:【奇怪的广告业】

对广告人来说,值得一听。尤其是对这个观点由衷愤怒、难以自持的那些人,恰恰更需要冷静一下反思一番:)但是对于不那么了解广告行业现状的其他听众,这期节目也有一些明确的误导,以及可能导致误会的地方:罗胖所说的“广告人更在意的是自己在行业里地位的攀升,荣誉的获得,广告主的利益是放在第二位考量的。”这并不是在探讨广告人的道德问题。而是说精细化社会分工下,每一个从事细分领域专业工作者的思维盲区。我自己把这玩意叫做“业障”(专业导致的智障,和佛祖说的那个业障没关系)。用那个老生常谈的道理来讲就是——手拿一把锤子,看什么都像钉子。如此而已。这期节目最大、最离谱也最有趣的一个错误是罗胖“引经据典”地说“广告是一种靠重复播放影响受众的宣传方式。”奥格威也说过这样的名人名言呢,还有恒源祥大家没人不知道吧,就差把脑白金也搬出来了。听起来好有道理,好恍然大悟啊,BUT但罗老师,您怎么不用这样重复的方式给你们家得到打广告?(′-ω-`)为什么呢?也许这也是罗辑思维自己的业障吧,毕竟知识类媒体也是媒体,总要把话说刺激一点节目效果才好嘛。
■网友
一个没有逻辑的人做了一个IP叫逻辑思维,呵呵,魔幻现实主义啊!

少看这个人的毒鸡汤,一个媒体人从来没有做过一天广告,靠写了点段子和攒了点虚假新闻的事件就敢评论广告这个行业了?

对于这个人的言论,作为广告人,见一次骂一次!

■网友
谢邀。
关于这一期中的观点,我不禁要反问罗胖,罗辑思维是否是把听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呢?是否有背离当初创办罗辑思维的初衷呢?当初创办罗辑思维的初衷是什么呢?是不是骨子里就是为了赚钱盈利呢?如果最后一个答案是“YES”的话,那么“广告人是否会存在自身追求广告创意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将广告主利益放在第二位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不言自明了。
所有行业、所有企业,只要是商业行为,都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是把自己的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广告业当然也不例外。因为如果你真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话,那么你应该免费服务,否则谈何“放在第一位”呢?
理想的商业关系应该是建立在互惠互利之上的平等与对等,即便存在阶段性或局部地区的供需不平衡所导致的地位失衡和妥协退让,也不能证明处于劣势的一方就是全心全意把对方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不在心里问候对方的女性长辈就已经算是谦谦君子了。
所以任何一个在平等交易的前提下还希望别人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都不是好的甲方、乙方或第三方,正确的心态应该是大家各取所需、平等互利,所有在尽自己应尽的义务的基础上追求自身利益都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有的广告人为自己客户做的广告创意是纯粹地为了拿奖而毫不顾忌实质效果,那么我们可以批评他们不够职业也不够专业,是不称职也不靠谱的广告人,但却无权指责把自身利益最大化放在第一位,人家凭什么不能为自己谋利呢,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
一个成熟且健康的商业社会,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摆正自己的心态,不以”甲“喜不以”乙“悲。

■网友
谢邀。

很久很久很久很久很久没有听过罗辑思维了。为了答题又去了一趟。

首先,我的观点。你要问是否会存在自身追求广告创意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将广告主利益放在第二位的情况呢?
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
就像有的医生会完全站在病人角度着想,给病人又省钱又有效的方案。那么对应的肯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将病人利益放在第二位的情况。这很正常。

但是,在品牌4.0的时代。广告主也不傻呀,越来越多的广告主都知道与其在戛纳拿个奖,不如在大众点评上多几个好评。

广告公司本身也越来越不好混了呀,以前来不来就谈品牌知名度,品牌满意度。新世相策划的那个逃离北上广的活动,刷了多少屏。要换作以前割韭菜的时代,那接单子还不接到手软。干嘛还出来冒险搞什么裂变式分销。还不是广告主越来越不好忽悠了。逃离北上广都记住新世相了,但广告主航班管家谁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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