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北大光华罗炜:瑞幸财务造假,是因为“会计事务所”这道防火墙尚未起作用( 四 )


05 集体诉讼中的执行难题
第4道防火墙,即集体诉讼,很多公司由于信息披露有问题而遭遇集体诉讼,或是陈述虚假信息,或是隐瞒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否购买企业的股票,他是要依据信息做决策的,这是一个基石。如果我对你企业都没有信心,拿什么做决策?其实过去的20年,很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都遭受过这样的集体诉讼。
企业应当意识到,如果信息披露不充分引发股价暴跌的话,很可能会招来集体诉讼,最后使企业负担经济赔偿,不管是经过法庭审理,还是私下和解。当集体诉讼变成常态,企业要小心应对。作为一个上市公司,首先第一点,你的合规变得很重要。合规,不仅仅指的是你满足法律规定或者是要求就够了,更重要的是企业要符合投资者对你的预期。这种预期是什么?投资者希望你披露更多的信息时,你就应该要满足他们。这是合规更广泛的要求。
我们研究发现,一些中国企业遭受了集体诉讼,法院做了判决,你输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发现无法执行,美国本土企业,你的银行账户,你的资产比较容易能被银行冻结,被法院给执行。但是中国企业很多在美国没有资产,最后法院要执行的时候,说赔偿的时候,却无能为力了,美国司法中的所谓的“长臂原则”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执行有难度,就意味着第4道防火墙就出现了问题。如果再极端一点,从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司法机构会对创始人、创始团队提起刑事诉讼,根据引渡条款,美国方面就可以在香港、澳门或其他地方,对你进行执行。
2013年中美签订备忘录之后,我们发现很有意思的两点变化。
第一点,如果这家中国企业在北美有销售收入,集体诉讼可能性就变大了。因为美国方面比较容易冻结你的资产。第二个很重要的信号,就是创始人或高管,如果他在北美地区有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比如拿了绿卡,或者拿过学位等,投资者集体诉讼可能性就比较大了。这是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的很有意思的变化。
再回到瑞幸事件,它在之后可能会面临投资者的集体诉讼,美国证监会的调查,甚至不排除刑事责任。当然,监管机构下一步会不会采取行动调查,还需要再观察。从我们现有的学术研究里发现,在美国过去几十年时间,美国监管机构对于外国公司的调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其实是没有它对本土企业那么大,可能受限于人手、精力的问题等。
瑞幸的事件,其实再次给中国企业上了一课。
在美国,约束上市公司的这4道防火墙或者4道监管约束机制,是在发挥作用的。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中国的企业要去,你要意识到有这4大机制,如果你心怀鬼胎,去造假,是会受到市场的惩罚的。美国的投资者不是傻子,而且80%都是机构投资者,他们会去评估和判断的。
你只能老老实实、真实地增加信息披露,在“合规性”上做更多。我反复强调“合规”,指的是符合投资者对于企业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和期望。企业不能说监管机构没要求我披露,我就不披露。你必须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如果不在合规上下功夫,存在侥幸心理,那么到最后,“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
江苏龙网_原题为
瑞幸财务造假事件的启示,基于300多家中概股的研究分析
【 「尚未」北大光华罗炜:瑞幸财务造假,是因为“会计事务所”这道防火墙尚未起作用】罗炜,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副系主任,高层管理教育中心执行主任。2005年获得美国匹兹堡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研究专长为公司治理、风险投资、盈余管理、会计信息与公司激励计划。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会计评论》、《会计研究》、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 Accounting、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等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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