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伟:严厉程度空前的决定如何落地?江苏将这样管“野味”产业( 二 )


曹伟:严厉程度空前的决定如何落地?江苏将这样管“野味”产业
文章图片
《决定》进一步明确,执法和处罚一并从严 。
《决定》指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现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决定增加的违法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此外《决定》还指出,“一府两院”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有关部门要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严格查处违反《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在经济利益刺激下,一些不法分子违规猎捕野生动物,大多给予行政处罚,违法成本较低,难以起到震慑效果 。”在出席座谈会的省政府有关负责人看来,此次《决定》的出台“严厉程度空前” 。他表示,江苏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突出执法重点、体现从严要求,强化协同作战,建立完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执法的监管机制,切实形成打击交易滥食野生动物的高压态势 。
“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我们将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 。”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表示,省林业局将严格规范审批,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行为 。
政策措施亟待修订完善,“过渡期”仍需加强管理
“多部门执法监管中,职责如何具体划分?”“市场外、道路边等从事野生动物临时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管职责如何进一步明确?”交流发言中,与会人员提出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望在《决定》贯彻实施的过程中逐步解决 。
3月5日,江苏召开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规范交易专题会议,要求建立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联席会议制度 。“我们已联合省林业局起草相关文件,提出了宣传、公安、农业农村、海关等13个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明确工作规则,细化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朱勤虎表示,该文件目前正在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印发实施 。
曹伟:严厉程度空前的决定如何落地?江苏将这样管“野味”产业
文章图片
在我国,家养畜禽纳入《畜牧法》管理,野生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 。驯化历史久远的家养畜禽如猪、马、牛等与野生类型区分明显,而驯化时间相对较短的特种畜禽如水貂、银狐、雉鸡等与野生类型较难区分 。在省畜牧总站站长朱满兴和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教授鲁长虎看来,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野生”与“家养”界定不清、区分不明的现象 。对此,他们建议贯彻实施时要科学合理界定,进一步明确“禁食野生动物”分类范围,制定公布相关目录具体到品种名称,同时每5年进行调整更新 。
“现行法规对未纳入保护范围的野生动物交易缺少执法依据;现行目录清单尚不够完整,是否禁食还不够清晰 。”缺乏进一步的规范,不仅给一线执法带来困难,也给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困惑 。通过调研,朱勤虎建议,在省级层面尽快修订完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和监管方面的条例,为基层监管执法提供依据 。同时,对今后列入名录的动物,细化具体监管要求 。
“我省各级人大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以及后续立法,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加强专题研究和论证评估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年内将开展修订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立法程序,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
采访人员 方思伟
【曹伟:严厉程度空前的决定如何落地?江苏将这样管“野味”产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