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伟:严厉程度空前的决定如何落地?江苏将这样管“野味”产业

中国江苏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对滥食野生动物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反映极为强烈 。在江苏,非法捕猎亦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
曹伟:严厉程度空前的决定如何落地?江苏将这样管“野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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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伟供图
3月1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讨论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作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
与会者普遍感到,当前亟需以更严格的管理、更严厉的打击和更细化的举措,“全面”“从严”确保决定在江苏落地落实 。
种群稳中有升,非法猎捕仍屡禁不绝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共有陆生野生动物604种,约占全国总数的23%,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13种、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50种 。综合来看,江苏野生动物资源总体较为丰富,特别是近年来,通过系统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包括江苏麋鹿、丹顶鹤等在内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总体稳中有升,但受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影响和经营野生动物暴利的诱惑,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仍屡禁不绝 。
3月3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非法狩猎案 。被告人崔某通过网络学习非法猎鸟方法,在2019年9月至11月间,多次前往沭阳县高墟镇某村田地内对灰头鹀进行猎捕 。在庭审中,崔某称其毒杀的鸟准备供自己食用以及年底赠送亲朋好友 。经鉴定,崔某捕杀的鸟中包括3351只灰头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
在受法庭邀请出庭该案的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授侯森林看来,被告人崔某采用投毒方式猎捕鸟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食用野生动物又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部分野生鸟类迁徙路线较长,在迁徙过程中存在携带传染病源的风险 。有的野生动物为躲避其他动物及人类的伤害,会选择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 。在多个环节中易携带传播更多的细菌、寄生虫等有害物质 。”侯森林说 。此外,采用投毒方式捕猎,不仅药物也会通过食物链层层传递对其他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产生伤害,也会导致土壤和水源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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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江苏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0起,抓获嫌疑人179人,收缴野生动物8000多只,数据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
“‘野味’产业仍具有一定市场,野生动物猎取、转移、销售等环节更趋隐蔽 。”出席座谈会的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仍应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把《决定》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进一步加强监管、从严执法 。
“全面”“从严”双管齐下,法律武器更为有力
“《决定》的立法指向明确,‘全面’与‘从严’双管齐下,体现了更严格的管理和更严厉的打击,为从严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看来,《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范围、禁止与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的违法行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严格规定,为依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提供了法律遵循 。
采访人员注意到,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关于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规范,仅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而不少对公共卫生安全具有较大风险的陆生野生动物,如蝙蝠、鼠类类等传播疫病的高风险物种,并没有纳入该法管理范围 。
基于此,《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规定 。《决定》将禁食范围扩展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 。“《决定》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更加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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