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有房可以不处理吗,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割是合理的

离婚房产可以不分割吗是合理的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由此可见,如果由于夫妻双方对房产归属有了约定,那离婚时房产可以不分割 。
另外,如果在离婚时,涉案房产并未取得房产证,法院也可以不予处理,而单独判决离婚 。待将来房产证下发后,一方可以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对房产进行分割 。
离婚后共有房可以不处理吗离婚后共有房产可以不处理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家产对半分吗并不一定对半分,对于构成离婚过错的 , 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 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 , 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 , 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 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 , 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 , 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 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 , 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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