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

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 。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用益物权包括的内容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用益物权作为物权之一种 , 着眼于财产的使用价值 。在现代民法上,各国物权法贯彻效益原则,已经逐渐放弃了传统民法注重对物的实际支配、财产归属的做法,转而注重财产价值形态的支配和利用 。用益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的特征包括:目的的用益性、地位的独立性、客体的限制性 。
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用益物权是物权范畴,指的是你没有所有权 , 但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也就是说,东西不是你的,但是东西在你手上,你可以使用等等 。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
前三种权利,土地是国家或者集体的,但是国家可以给你使用 。可以种瓜种菜 , 可以建高楼大厦 。但是,你不能说那地是你的 。
地役权 , 举个例子通俗的说,比如你家要走到公路上,一般要绕个弯比较远 。但是,如果你从邻居家的菜地开一条路 , 那就很近了 。你就跟邻居约定,我在你家菜地开一条道,我给你10万元,我用10年时间 。这样你就享有这个菜地上开路的权利 , 使用这条道路 。但是,这个菜地不是你家的 。
用益物权不能处分是什么意思用益物权是非所有权人使用他人之物所产生的一种权益 。比如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就拥有出租房屋的用益物权 。一般情况下 , 用益物权都是有偿取得的,除非是借用的情况,那么借用人就是无偿取得借出人的借出物的用益物权 。法律上对用益物权的解释是这样的: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 , 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

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

文章插图
促进物的有效利用:在用益物权法律制度条件下,用益物权人可以通过对他人之物的使用获得利益 , 从而使人们在不能取得或不必取得某些物的所有权时 , 也能利用该物而获得利益 。所有人通过设定用益物权,以取得一定利益为条件,将其所有物交由他人使用收益,因此所有人可以不必直接或亲自使用其所有物也能获得利益 。在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取得利益时,说明了物的使用价值得到了更有效的实现 。存在这样一个利益机制的社会 , 整个社会的物质资料就会得到有效的利用 , 社会的整体利益也将不断提高 。
维护物的利用秩序:
1,确定主体的权利义务模式 。用益物权制度将在物的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归纳,由此设定不同种类的用益物权,如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等 。
2,公示既有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制度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对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予以公示 , 以此向社会表明特定物上的权利状态 。在现代社会用益物权的登记,不仅具有明确权利归属、保障交易安全的传统作用,还具有保护社会资源、维护物的长久效用的意义 。
3,规制用益物权变动方式 。用益物权发生变动时,会引起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变化 。用益物权制度将物权变动的方式法定化,确定既有用益物权在发生某种变化的条件、方式和效果,以此来衡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
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

文章插图
用益物权不能处分是什么意思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 。《 民法典 》第323条规定 ,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 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用益物权不具备对他人之物的处分权,受到所有权人对其内容的限制 。(2)用益物权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3)用益物权人欲就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进行利用,需要占有标的物 , 才能实现设定用益物权的目的 。用益物权对促进物的有效利用、保障物的利用秩序、用益物权制度以及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6868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