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有效,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没有公证( 二 )


借名买房是指以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 , 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的行为 。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任何人有权依据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 , 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 。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 , 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但是,如果购买人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因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 侵犯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
根据上文的介绍,大家已经都清楚借名买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 , 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 。但是 , 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 , 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

借名买房有效,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没有公证

文章插图
以上就是关于借名买房有效,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没有公证的全部内容,以及借名买房有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