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荒地使用范围,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有什么利弊

五荒地使用范围
五荒地是对非耕地或林地及建筑用地等土地的统称 。有两种情况,在北方指荒沙、荒山、荒沟、荒滩、荒坡,在南方可指荒山、荒坡、荒沟、荒滩、荒水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 , 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 也可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 , 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有什么利弊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
故,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 。
二、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 。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 。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 。
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 , 你的意思好像是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吧 。其好处是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第财产减少了 。
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
如果价格不公允,或无偿赠与,或以其进行利润分配,或股东分红 , 税收方面还要增加一个股东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
三、这个问题时继承的问题:
在个人名下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如果不是遗嘱继承,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分别继承应得土地使用权 。
在公司名下,传承下去的就不是土地使用权了 , 而是被继承人(也就是公司的股东)的股份 。土地使用权是公司财产,不能直接进行继承 。
建议:为了继承,给子孙留点资产,就缴税,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个人名下吧 。但不要少缴税或不缴税,造成偷税的嫌疑 。
农村户口本没人的土地怎么办
不违法,只要和村里签订合同即可以种,国家鼓励开荒种地 。
五荒地是对非耕地或林地及建筑用地等土地的统称 。有两种情况,在北方一般是指:荒沙、荒山、荒沟、荒滩、荒坡,在南方可指:荒山、荒坡、荒沟、荒滩、荒水 。
“五荒地”的权属和耕地等是一样的,其所有权是国有或集体所有 。个人在使用时也需要和政府或集体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允许土地流转的国家政策,目前我国许多地区对“五荒地”进行了拍卖 。获得“五荒地”使用权的使用人享有对“五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但所有权不变 。
五荒土地使用证转让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法律分析:五荒土地使用证转让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证转让意义上等于所说的土地买卖,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五荒土地使用证转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 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五荒地指什么没合同政策
法律分析:“五荒地”的权属和耕地等是一样的,其所有权是国有或集体所有 。五荒地在北方一般是指荒沙、荒山、荒沟、荒滩、荒坡;在南方一般是指荒山、荒坡、荒沟、荒滩、荒水;五荒地是对非耕地或林地及建筑用地等土地的统称,其所有权是国有或集体所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