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土地怎么办,户口迁移城市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土地怎么办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如果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把土地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八条
户口迁移城市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您好 。
户口迁入城镇,留下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怎么办?如何处理
社会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城镇化的差距,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 , 现在农村户口几乎都能享受到非常多的福利 。但是越来越明显 , 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城市化,由于生活质量提升 , 城市的生活还是依旧好于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会选择进入城镇,开始自己的新的生活 。他们搬进城市落户,但是呢 , 一旦户口变更,就会有很多的问题,直接涉及的就是宅基地还有房屋的问题 。那么,在迁入城镇后,留下的房屋应该归谁呢?
首先,什么是宅基地呢?宅基地是指农村人们当做长期居住的地方所占用本集体的土地 。我们国家实行的政策是:地随人走 。所以变成城镇的时候,你也是拥有房子所有权 。这一点我们都可以放心好啦 , 无论何时,只要房子在,那永远就是有基地的使用权的 。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土地怎么办,户口迁移城市后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但是 , 还有一些情况很特殊,如果你的房子出现这些问题,坍塌不能重修,那么,这些宅基地也将重新的归于农村全集体所有 。
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是,当一些子女在外打工或者成家后,他们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城镇人口,这时候,房子的使用权仅仅就是家里的老人所拥有了 , 当老人去世后,虽然孩子还有依旧的继承权 , 但是没有了原来的农村户口,所以还是最终归于国家,一样还是会被回收 。
户口迁出农村后征地有补偿吗
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的处理方式为: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 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一、什么是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 , 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 , 即进行户口迁移 。
二、户口迁移城市后农村土地怎么办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三、相关法律法规
承包期内 , 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 , 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 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 , 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四、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 , 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 , 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 。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 。也就是说 , 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 。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 , 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 , 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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