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强制措施,两高两部关于强制措施执行的规定

如何解除强制措施
解除强制措施如下:
一、申请解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 , 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二、自行解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两高两部关于强制措施执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
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及时规范处理本单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 有效预防和纠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羁押”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精神,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向所在单位告知的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1.本通知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
二、告知情形及例外规定
【如何解除强制措施,两高两部关于强制措施执行的规定】2.办案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应当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 。
办案机关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在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后五日以内告知其所在单位;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再另行告知:
3.办案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应当在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后十日以内 , 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十日以内 , 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
人民法院作出有罪、无罪或者终止审理判决、裁定的,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五日以内,告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单位 。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有碍侦查的,办案机关不予告知:
(1)可能导致同案犯逃跑、自杀,毁灭、伪造证据的;
(2)可能导致同案犯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所在单位的其他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4)其他有碍侦查的情形 。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告知的 , 办案机关不予告知:
(1)办案机关无法确认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
(2)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阻碍的;
(3)其他无法告知的情形 。
6.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办案机关不予告知 。
7.不予告知的情形消失后,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情况告知其所在单位 。
三、告知的程序规定
8.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告知;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并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撤销案件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告知;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告知;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或者作出生效刑事裁判的 , 由人民法院负责告知 。
9.办案机关一般应当采取送达告知书的形式进行告知 。采取或者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办案机关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獬?淌虑恐拼胧┣榭龈嬷?椤凡⒓痈堑ノ还??。国家安全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撤销案件情况告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应当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情况告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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