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放生甲鱼会倒霉(放生老鳖后就破财)

近日,在西湖边,两名女子蹲在水边,从网兜里抓起乌龟扔进了湖里 。从乌龟的颜色和个体来看,看起来像是从菜市场买来的,大概有十几只 。
有人看到放生,很多游客围上来观看,但两个放生者完全不理会别人的花言巧语,身体前倾,有条不紊地将乌龟放入水中 。他们时而嘴里念念有词,时而露出喜悦的表情,说:“哇,乌龟又回来了,谢谢!”好像他很有放生动物的经验 。

但围观群众不以为然,各说各的 。当然,很多人会怀疑这种“放”的行为 。他说:“感恩是怎样的?我不适应这里的水 。我要爬到岸边去!”“西湖可以随意放生吗?要不要申请?”“这种放生方式乌龟还能活吗?”
但放生者完全不理会旁边人的评论,只顾着放生网兜里的乌龟 。放生一袋甲鱼后,围观者以为结束了 。没想到,放生者又从雨衣里拿出了另一个网兜 。看起来数量和之前的网兜差不多,他还是默默的拿出一只乌龟,小心翼翼的扔进了西湖 。

这些人为什么要放生?说到放生,其实是个人信仰 。众所周知,佛教在我国有一定的地位,也是一个非常普及的宗教 。根据佛教戒律,信佛的人如果有慈悲心,就应该被释放 。如果经常放生,会收到很好的效果,逐渐放生会成为一种社会心态 。
因此,一些善良的男男女女经常买一些活鱼或鸟和乌龟放回大自然 。在寺庙庭院里,常修建一个类似“放生池”的池塘供放生 。

但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可信的 。当然,作为普通人,从保护动物,保护大自然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我们不能乱捕乱杀野生动物 。至于放生,要看具体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活体动物都可以放生 。
入侵物种不能放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罪名之一是非法引进、放流、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即第344-1条(《刑法修正案(XI)》第43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放流、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什么是外来入侵物种?判断标准是通过自然原因或有意无意的人类活动进入非原生区域 。有一定的自我再生能力,如:生长速度、繁殖能力、适应能力都很强 。对当地生态系统或地理结构造成明显的破坏或影响 。
有些人潜意识里认为外来入侵物种指的是外国,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只要满足以上标准,即使是中国不同地区的生物也会造成物种入侵 。从人的角度来说,有意无意都有 。
比如水葫芦传入中国引起物种入侵,这是故意的,因为是为了净化水源 。还有一种比较典型的生物——福寿螺,原本是作为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食物引入广东和北京,在全国大面积养殖,但后来被“放生”,成为入侵物种 。

20世纪初,由于检验防疫的疏忽,红火蚁入侵美国南部,无意中被放生,但最终造成美国农业、环境卫生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
而且甲鱼是入侵物种吗?首先,从产地来看,西湖区域肯定有原生的乌龟生活,但是如果大家都像它们一样无节制的放生,那肯定会导致西湖的乌龟泛滥,乌龟肯定会吃光水中的一些可食用生物 。

其次,甲鱼不仅贪吃,还很饿 。吃过一次,长期不吃,不会死 。还有就是护蛋的习惯 。幼鱼存活率高,群体间会发生欺凌 。食物匮乏时,甚至同类的鱼也会被吃掉 。龟的嘴有坚硬的牙齿,咬合力比龟强很多,爪子有指甲,加上背上的壳,可以攻可以守,即使打不过也可以潜到水下的淤泥里 。所以有可能在一个水域称霸 。
如果不是人为干预,估计乌龟早就被淹了 。以边肖地区为例 。我们父辈的龟鳖,小时候确实被水淹过,没人吃 。直到吃货们出现,问题才彻底解决 。

西湖的规定也禁止私自放生动物 。西湖水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西湖所能容纳的生物种类和数量都是有限的,投放过多种类的生物会影响水质,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 。因此,甲鱼的放生对于西湖来说,具有一定的物质侵害性质 。
是杀生还是放生?西湖水管理处还规定,如果市民想在西湖放生,需要先获得批准 。如果他们同意,在放生之前,工作人员会对生物进行识别,并将其放入安排好的区域 。经过几个小时的“试放生”,只有双方都合适,才会被认为放生成功 。
但这两名女子并没有遵守西湖水域管理处的相关规定,在众目睽睽之下私自放生 。这是违反规定的,他们一意孤行 。

对于放生的海龟来说,也是一个悲伤的提醒 。虽然暂时脱离了被宰的命运,但能否适应野外陌生的水域也是个问题 。上次,动物园里的老虎被鹅吓跑了 。可想而知,饲养或圈养的动物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生存能力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