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公租房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

贵州六盘水公租房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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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措施及交易政策
六盘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地和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六个月的,应当予以返还 。违反法律法规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不仅将被强制收回房屋,还将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无本地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的;如果申请人是移徙工人,他/她可以在当地获得特定年限的稳定就业 。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调整申请条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贵州六盘水公租房管理办法和买卖政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也提到,承租人有三种情况的,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一是承租人擅自转借、转租、调换,擅自改变用途、毁坏或者翻新,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还明确,承租人一旦因违反合同及相关规则而不得不退回公租房,除退回公租房外,还将被要求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并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
六盘水市公共租赁住房买卖政策
近日,市房产局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益对象,包括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从市、县(市)和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但公租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为3年,如有特殊需要可申请续租3年 。而且,公租房不能转借 。如果公租房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或者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者累计拖欠6个月,经催告仍未支付的,也将收回公租房 。
买卖公租房的政策规定,四类人可以“租”公租房三年 。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在城镇地区;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本市保障条件;
2、新入职员工,须具有城镇户籍(或暂住证);
3.农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暂住证(居住证),有完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市、县(市)、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住房困难家庭,如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员军人,可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考虑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经批准需要可以续签3年 。
你不能借三个月再收回 。
买卖公租房政策还指出,承租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申请公租房区域内其他房屋的 。,或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在租赁期内且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确有困难退出的,经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延长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延长期内,租金将按同一区域内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收取 。
如果你转租、转借或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结构或使用性质,无正当理由未在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连续3个月或拖欠6个月,但经催告仍未缴纳租金的;获得其他形式的政策性住房保障;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管理公约拒不改正的,应当根据租赁合同解除租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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