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骗,互联网时代的一场新型“博弈”( 四 )


此外 , 政府部门应当做好切实履行政府部门《反电诈法》监督者、管理者的责任 。企业是“看门人” , 而政府部门是毫无疑问的管理人 , 应当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个人信息保护做好分类的指导 , 明确分级分类保护 。同时 , 对个人信息处理者 , 政府部门应该对他们做好监管 , 监管个人信息处理者有没有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官、数据安全官的制度 , 有没有采用技术手段做好信息的防漏 。政府部门还应做好年度检查 , 对个人信息泄露进行依法追究 , 加大个人信息泄露的惩治力度 , 同时做好普法宣传 。
【读者小贴士】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人员经过多方采访梳理 , 提醒广大读者:
凡是在电话内提及转账、保证金、手续费、国家安全账户等与资金有关的词汇 , 小心诈骗;
凡是要求共享屏幕填写个人信息的 , 小心诈骗;
凡是要求注销账号或调整利率的 , 小心诈骗;
凡是要求注销校园贷款的 , 小心诈骗;
凡是声称可以修复征信的 , 小心诈骗;
凡是要求借贷后向对方转账的 , 小心诈骗;
请市民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进行互联网业务的办理和咨询 。
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人员 程子姣 白金蕾

【反诈骗,互联网时代的一场新型“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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