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的效力如何 物权效力

物权效力(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如何) 。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如何?德国,物权行为的不作为与独立 。物权变动及其原因行为(如购买合同)是相互分离的 。物权变动登记为独立行为,其成立不受因果行为的影响 。
瑞士,债权形式主义 。
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登记生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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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要想改变我国的不动产物权,需要1 。法律行为(主要是合同)2 。依法登记 。
因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物权登记也可以被撤销,不发生物权变动 。
生效的例外情况 。1、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不能登记;
2.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和政府的征收决定自法律文书和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3.产权以继承方式取得的,从继承开始时生效;
4、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并消灭产权的,自成就事实行为生效之日起计算;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的效力如何 物权效力】5.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6.地役权自土地服务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但登记对抗;
7.没有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生效前必须登记 。
公众信誉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 。对于信赖登记而从事交易的人,即使事后证明登记有误,法律仍然承认其与不动产物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登记权利人与利害关系人(真实权利人)之间,不适用公示公信推定 。
这个国家的所有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但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海域等自然资源利用中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设立,需要依法登记 。
国家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可转让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主要类型有:1 。首次注册 。变更登记 。更正登记 。注销登记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存在:1 。转移登记 。异议登记3 。预告登记 。扣押登记 。
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的权利因资源网络证书的条款而无效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基础已经不存在,不能再用了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是,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则不得对抗第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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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我对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实施领导小组主编的《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的学习,提取了一些重要的或误读的裁判规则,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应用,分享给大家学习 。
昨天分享了第一期物权,今天上午分享了与物权编绘相关的武侠故事:武侠故事中的法律纠纷 。
加油,每天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学习各种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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