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证相对性”成为中医千百年来的历史厚度( 二 )


当我们通过四诊对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病势等进行全面审视判断,并排除了治心肾阴虚的天王补心丹、治心脾亏虚的归脾汤和治痰热上扰的温胆汤等证后,一个“肝阴不足、心血亏虚”的不寐证方能成立 。显然,这时开出的“酸枣仁汤”所针对的是阴血不足证,而最初确定的“肝阴不足、心血亏虚”病机辨析,是包含在这个“证”里边的 。
《张文》反复强调,《伤寒杂病论》原书“证”与“方”是分开编排的,是药王孙思邈首先采用“方证同条,比类相附”,才使每方皆紧随条文所述证候之后编排 。言外之意是,若非孙氏作此移动,方证相对便无从说起 。
事实上,随即出方和在另卷中去找这个方是一回事,它丝毫不影响“某某证后某某方主之”的本意,孙氏所做的工作仅仅是一种便于检用的编排方式改良 。
再看《张文》所引徐灵胎之论:“感寒而身热,其腹亦因寒而痛,此相合者也 。如身热为寒,其腹痛又为伤食,则各别者也 。又必审其食为何食,则以何方消之 。其立方之法,必切中二者之病源而后定方,则一药而两病俱安矣 。若不问本病之何因,及兼病之何因,而徒某病以某方治之,其偶中者,则投之或愈,再以治他人,则不但不愈而反增病,必自疑曰何以治彼效而治此不效?并前此之何以愈?亦不知之 。”
笔者不明白《张文》大段引用该段的意思,但它却恰恰可作为临证时必须“方证相对”的论据 。
徐氏举了一个“病同因别”的病证,即外感寒邪后,在身热的同时又见到腹痛的患者,则须鉴别其腹痛是外感内犯所致,还是在外感寒邪的同时,又兼有伤食——若系伤食,则又当进一步辨其所伤为何食,方可选药以治 。这是一个须对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病势全面审视后才能得出的结论——如果是感寒发热同时又伤食而致腹痛,则对应其证可用大青龙汤合保和丸,而这个“证”和所用之方,则涵盖了对病机的针对,同时,又不仅仅只针对病机 。
只有已包含病机的“证”,才是方所对应的
《张文》一再强调,方所对应的只能是“病机” 。那么,“病机”是什么?
众所周知,“病机”是疾病变化之机理,通常以“发病机理”“病理机制”加以表述 。即使将《张文》所提出的“疾病的关键点和扳机点”融入病机这个概念内,也是可以的 。
然而,《张文》却将“发病机理”“病理机制”等剔去,只以“疾病的关键点和扳机点”为病机——倘真如此的话,所有的“方”势必都只能以各自的“关键点和扳机点”而存在,这便又不符合临床实际了 。
事实上,大量的“病”和“方”之间,并没有什么一扳就灵的“扳机点”,如多脏腑功多功能损伤的疾病,或同时罹患多种疾病的患者,以及经年累月的顽证和虚劳损伤性疾病等,都只能辨准其证后,斟酌消息以调治,不然仲景怎么会出药达21味、需连续服用100丸的薯蓣丸之类的方呢?
当然,一扳就灵的“扳机点”可愈之病临床并非没有,如笔者曾用一剂血府逐瘀汤即令大便自遗而全然不知的患者痊愈,一剂硫黄配小青龙汤即令剧烈哮喘之证平复——这样的病例不算少,而我们所探讨的却是“方证相对”这一具有临床普遍意义的原则 。
综上,只有已包含了病机的“证”,才是方所“对应”的,它是仲景学说研究的一座丰碑,是历代医家临证之圭臬,是中医学重要的理论概括和临床愈病法宝;而方所针对的仅是“病机”,且这个“病机”还只限于“疾病的关键点与扳机点”之论则值得商榷 。
【“方证相对性”成为中医千百年来的历史厚度】刍荛之言,不知张效霞先生及广大同仁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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