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书一签

“一书一签”指的是什么?
1.一书:全称为“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是化学品生产商和经销商按法律要求必须提供的化学品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毒性、环境危害、以及对使用者健康可能产生危害的一份综合性文件 。
2.一签:全称为“化学品安全标签”,明确指出:安全标签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标签由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厂前粘贴、挂拴、喷印在包装或容器的明显位置;若改换包装,则由改换单位重新粘贴、挂拴、喷印 。

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书一签

文章插图
案例速递近期,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莱阳市XX工贸材料经销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的盐酸(4桶,每桶1000kg,共计4000kg)、硫酸(2桶,每桶25kg,共计50kg)外包装上未粘贴或拴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
经过溯源追查,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未粘贴拴挂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由青岛金诚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之规定,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对XXX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
处理结果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相关规定,参考《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对XXX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普法时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
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烟台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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