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详解 扣件式脚手架( 二 )



(2)立杆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 。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图5.3)

06
连接墙片
1.脚手架连墙件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
2.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3.墙体连接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当难以设置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应优先考虑菱形布局,或正方形或长方形布局 。
(4)敞开式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高度,且不应大于4m(如图6.1) 。

(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斜接在脚手架的一端 。
(6)连墙件的构造必须能承受拉力和压力 。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
(7)脚手架下部暂时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设置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长杆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 ~ 60°之间;从连接点到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毫米 。每隔6跨应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应在连墙件设置完毕后拆除(如图6.2) 。

07
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1.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和横向剪刀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 。
2.单排和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根剪刀撑交叉立杆的根数应按下表确定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 。对角线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 ~ 60°之间;

(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接头;搭接长度延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采用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 。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详见JGJ130-2011第36页6.6.2第2款) 。现场施工一般采用搭接形式,扣件不少于三个 。
(3)斜撑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斜撑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如图7.1所示) 。

3.高度为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设置连续剪刀撑;高度小于24m的单排、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立面设置外端、转角、中间间隔不大于15m的剪刀撑,并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
4.双排脚手架横向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度小于24m的封闭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大于24m的封闭脚手架除转角处外,中间每隔6跨设横向斜撑 。
(2)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图7.2)

08
钢悬臂脚手架
1.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得超过20m 。
2.钢悬臂梁应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钢材 。悬臂钢梁的类型和锚固应根据设计确定,钢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悬臂梁的末端应在两处或多处固定在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 。锚固钢悬臂梁的u型钢环或锚栓直径不应小于16mm 。
3.用于锚固的u形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 。U形钢筋拉环、地脚螺栓和型钢之间的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住(如图8.1所示) 。

4.每根钢悬臂梁的外端应设置一根钢丝绳或钢拉杆和上部建筑结构的斜拉杆 。如果使用钢丝绳,其直径不应小于14㎜ 。绳卡的有效工作数量不少于3个,绳卡之间的排列间距一般为绳径的6 ~ 8倍左右(不小于6d) 。绳夹要排列整齐,U型圈要夹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主绳一侧 。(图8.2)

5.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20mm(或计算确定) 。
6.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夹连接固定时,钢夹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且重);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的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
7.钢悬臂梁的悬臂端应设置能可靠固定脚手架立杆和钢梁的定位点,定位点不应小于100mm远离悬臂梁的末端;该点可通过垂直焊接长度为0.2m、直径为25mm-30mm的钢筋或短管来定位(如图8.3) 。

8.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 mm,楼板厚度小于120mm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
9.悬挑梁间距应根据悬挑架体的垂直距离设置,每垂直距离一根 。
10.悬挑架的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