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的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六 )


4. 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严重违背公司纪律,所犯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丧失或工作表示欠佳,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 以上处罚由部门主管或人事行政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同意,由人事行政部颁布备案 。
第三条 处分准则
1. 员工违背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警告处罚:
1) 当月迟到/早退、忘打卡累计到达3次者;
2) 当月旷工达一天者;
3) 不能按规定时光上班,又不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导致工作无人取代,延误工作进度的;
4) 工作当中涌现一般失误的;
5) 违背员工手册中《办公室管理制度》之第二条至第十三条及第十六条的;
6) 性质与上述情况相似,以及公司其它规定中规定的其他行动;
2. 员工违背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记小过处罚:
1) 旷工时光达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不含三天);
2)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忘打卡达4次以上者;
3) 发明公司财产受损,隐瞒、不及时报告相干部门者;
4) 懂得其他员工有严重过失行动而知情不报者;
5) 违背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公司及对外造成不良影响资源网的;
6) 违背员工手册中《办公室管理制度》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
7) 不能完成其本职工作又不及时与上级沟通,从而造成工作耽搁,让公司遭遇丧失的;
8) 性质与上述情况相似的其他行动;
3. 员工违背以下规定,公司有权给予记大过处罚:
1) 未经许可将公司或同事的财物、装备擅自带离公司的;
2) 工作涣散,工作效力低,不与同事协作者;
3) 第一次委托他人或取代他人代打卡者;
4) 当年年度累计3次警告处罚者;
5) 向他人泄漏或探听他人薪金,在公司内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6) 挑唆公司是非,影响同事团结者;
7) 性质与上述情况相似的其他行动;
4. 员工违背以下规定,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1) 当年年度累计四次以上警告处罚或三次小过或两次记大过处罚者;
2) 当年年度累计一次警告、一次小过、一次大过者;
3) 持续或累计旷工达3天或3天以上者;
4) 累计2次委托他人或取代他人代打卡者;
5) 偷盗公司财物、商业资料或其他资源网同事财物者;
6) 违背《保密制度》的规定,窃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者;
7) 应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私吃回扣,索贿、受贿者;
8) 触犯国度法律而被扣留或判刑的;
9) 向第三方泄漏任何有关公司财务状态者;
10) 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兼任本职以外其他有偿报酬和具竞争行动的工作;
11) 除公事外,应用公司名义做其他用处,滥用公司名义作讹诈行动 。(公司对相似事件有权提起法律诉讼,并保存索赔权力)
12) 患有沾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但故意隐瞒不报者;
13) 顶撞引导,不屈服引导的工作支配,谢绝工作分配或消极怠工者;
14) 私自扣压、开拆、损坏公司文件,给公司造成经济丧失者;
15) 性质与上述情况相似的其他行动;
【最全的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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