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规章制度(生产部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二 )


第十九条 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算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装备的颐养工作 。扫除场地和装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否则 , 依据事故严重性 , 当天值日人员和车间负责人应处以相应罚款 。
第二十条 增强现场管理 , 随时保证场地整洁、岗位干净 。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算到指定地位 , 由当日值班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 , 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算 。若处置得不及时 , 一旦发明立即处以3-5元罚款 。
第三章 员工考察
第二十一条 考察的内容重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其中:
1. 德、重要是指敬业精力、事业心和义务感及道德行动规范 。
2. 勤、重要是指工作态度 , 是自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
3. 能、重要是指技巧才能 , 完成义务的效力 , 完成义务的质量、出错误率的高下等 。
4. 绩、重要是指工作结果 , 在规定时光内完成义务量的多少 , 能否开展发明性的工作等等 。
以上考察由总经理和车间负责人共同考察 , 对不屈服人员 , 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分 。
第二十二条 考察的目标:
对公司员工的品格、能力、工作态度和事迹作出恰当的评价 , 作为合理应用、奖惩及培训的根据 , 促使增长工作义务心 , 各司其职 , 各负其责 , 废除“干好干坏一个样 , 才能高下一个样”的弊病 , 激发上进心 , 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发明性 , 进步公司的整体效益 。
因此愿望各位员工认真保护此制度 , 给自己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 制度由总经办和生产部共同制定、说明并检讨、考察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履行 。

车间管理规章制度(生产部车间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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