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食品安全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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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食品安全司法解释】食品安全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央视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天(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解释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解释》第一条规定,消费者请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赔偿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的损害,被起诉的生产经营者以赔偿责任应当由其他生产经营者承担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最高法民一庭庭长郑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首问责任制,避免生产经营者相互推诿,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解释》还明确了公共信息资源网络和交通运输中的食品安全责任主体 。实践中,承运人在运输途中向旅客提供食品或餐饮服务时,有时食品会过期或发霉,损害旅客健康 。明确这种情况的处理和解释 。
最高法民四庭庭长郑说:“《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向乘客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乘客有权要求承运人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并明确无论是无偿提供还是有偿提供,承运人都应当保证所提供食品的安全 。承运人以食品是免费提供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近年来,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最常见的消费方式之一 。尤其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外卖餐饮在空之前动作频频,新的解释对涉及网购的食品安全纠纷中电商平台的责任做出了新的规定 。
据统计,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增网购合同纠纷4.9万件,其中约30%涉及电商平台责任,而食品纠纷占网购合同纠纷的近一半,占比45.65% 。对于消耗信息资源网费的人来说,网络食品有一定的风险 。如果网络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不能得到保证,就容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解释》第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依法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审查许可,或者未依法履行报告和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商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使电商平台为消费者保障食品安全 。”
在实践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包括提供平台信息资源网络服务和发展自营业务两种模式 。这两种模式有根本的区别 。《解释》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平台自营的相关问题,其中第一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自营业务方式销售的食品或者无自营业务的自营业务实际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说:“同时,鉴于电子商务平台在实践中所作的标志误导消费者,第二款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虽未实际开展自营业务,但其所作的标志足以误导消费者,使其相信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的 。消费者有权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以加强对网络食品消费者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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