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费用是多少)

经济实用的住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成本是多少?)中国大部分城市都有低收入人群,低收入群体除了收入低,还面临着住房环境差的问题 。为了改善低收入居民的问题资源网络,我国政府推出了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那么,经济实用的房子可以买卖吗?经济实用的房子买卖费用是多少?购买经济实用的房子需要注意什么?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吴律师分析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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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用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一、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两种不同情况
1、尚未居住满5年的经济实用住房
对于经济实用且未居住满5年的房屋,由于政策原因,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因此,真正需要出售这种经济适用住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只能出售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或由有关部门购买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购买价格出售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原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合同等文件 。如果出售家庭符合要求,可以再次购买经济实用的住房 。
2.居住满5年的经济实用房屋
经济实用且居住5年的房屋,业主现在可以按现行市场价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10%支付综合地价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出售的,需持契税完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等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和产权过户手续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费用是多少)】二、关于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
1、经济实用房买家产权有限 。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购房者未备案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 。5年内,购买资源网房的家庭因特殊原因(离婚分析和法院判决除外)需要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回购 。
2、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后,应按照不低于评估单价(实际交易价格高于评估单价的,按实际交易价格计算)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差额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格 。评估单价的计算依据是成都市城乡房屋管理局颁布的成都市中心城区优惠政策普通商品房标准中,同环面积土地上普通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将下降10% 。
3.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具有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按经济适用住房评估单价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全额支付 。
4.一旦作为经济适用房的所有人或共有人,离婚后不再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再婚后可以与资源网新组建的家庭成员一起申请经济适用房 。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产权完善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人均建筑面积,按经济适用住房评估单价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全额支付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关注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免费法律咨询平台 。
吴律师为作了弥补:
经济实用的房子买卖费用是多少?
一、交易过程中:
1.契税:买方支付房价的4%;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房屋,按2%收取;
2.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每笔房屋交易手续费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自支付房价款的0.5%;
4.公共维修基金:房价的2% 。
二、在产权招标过程中:
5.报名费:每平方米建筑0.3元;
6.房屋所有权费用:每证4元;
7.印花税:买受人通过银行贷款支付每张5元的,除申请公积金贷款不支付评估费外,其他需支付的费用与上述商品房相同 。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行政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试行)》(京房管字[2000]163号)统一收取 。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领域 。《办法》还规定,之前已经购买并签订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地方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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