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条例


最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卫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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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条例(最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
3月26日 ,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信息资源网召开新闻发布会 , 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制定情况 。广西新闻网采访人员冼宇星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3月27日讯(采访人员冼延兴)3月26日 ,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八章62条 , 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环境卫生管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 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
为“遛狗”立法定义禁止宠物进入的公共场所 。
宠物管理涉及面广 , 社会关注度高 , 在信息资源网络中不仅体现了社会文明和治理水平 , 也承载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 宠物数量迅速增加 。但伤害、扰民、疫病传播、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也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 不仅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 也增加了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
为规范宠物管理 , 条例规定 , 饲养狗、猫等宠物的公民应当做好宠物清洁工作 。依法进行疫情检疫和免疫 , 防止宠物伤害他人、影响生活、污染公共环境 。特别是需要对疫病进行强制免疫的宠物 , 不进行免疫就不要饲养 。
考虑到城乡差别 , 条例对城市饲养宠物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犬猫等宠物在城市外出时 , 成年人应当用牵绳牵住 , 放入笼子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 主动避让行人 , 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等排泄物 。禁止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设有禁止动物进入标志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外公共场所;但不得携带缉毒犬、搜救犬、导盲犬、辅助犬等工作犬外出 , 不得携带宠物进入专门的宠物服务场所或者区域 , 如宠物医院、宠物店等 。
如果“四害”超标 , 最高罚款1万元 。
病媒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 , 如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等 。 , 也就是群众俗称的“四害” 。病媒控制自诞生以来一直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 , 可以减少其对人群的干扰和经济损失 , 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
对此 , 条例明确了病媒生物防控责任 , 要求爱卫会组织全社会实施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控 。爱卫会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病媒生物监测网络 , 组织开展病媒生物监测 , 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 。各单位应当建立日常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 , 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 消除病媒生物孳生条件 。公民积极参与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
此外 , 条例还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农村改厕、垃圾粪便管理、环境整治 , 加强农村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农贸市场、宾馆、住宅小区、公园、建筑工地、公共厕所、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容易引发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和设施 , 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 完善并落实预防和消灭病媒生物的制度和措施 。食品、加工、销售、仓储和餐饮服务的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 采取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 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不采取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 , 致使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的 ,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公共卫生设施应当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
环境卫生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 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为推动我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 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条例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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