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

【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是特别法人 。

特别法人包括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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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民法总则》第九十七条具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关自设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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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法人可以从事民事活动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关自设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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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废除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后继的机关法人享有,没有后继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
特别法人是《民法总则》年新产生的概念,对不属于一般法人的组织进行分类,赋予这些法人组织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 。使一些基层群众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完善民法总则特殊法人是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体现,使民法真正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切实符合人民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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