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齐全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 预售条件


五证齐全的房子烂尾了怎么办 预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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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条件(五证未完成的房子怎么办)
房屋预售又称商品房预售、楼花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约定,由购房人在未来某一日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并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交易行为 。那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信息资源网络如何规定?
用户咨询: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规定是什么?

四川荣华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信息资源网书,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 。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预售,真正损失的将是善意的购房者 。
(4)按预售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
(6)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境外销售批准文件 。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川荣华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分析: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根据提供的预售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 。开发商品房预售的,企业应当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信息资源网络房屋预售许可证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要满足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完成一定数额的项目投资等条件 。
律师袁婷婷于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秉承“信守法律,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认真负责地做好每一个案件,始终坚持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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