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四 )


5.一审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的程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认为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委托鉴定时未征得再审申请人的意见,仅在征求一审原告意见后指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程序上违法 。
6.一审庭审中,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要求鉴定人出庭说明鉴定结论,人民法院不予理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以及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人提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性问题发表意见 。”规定,但人民法院最终以此作为终审的证据,违反了法定程序 。而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却没有回复 。
7.二审庭审中,再审申请人提交了与本案合同签订日期相关的货物交接清单、酒店费用收据、u盘(录音)等关键证据材料,但法院未进行质证,也未给予再审申请人充分的举证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既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又综合处理整个案件的客观事实,据此作出合理的事实认定和公正的裁判 。
8.一审人民法院在证据存疑较多的前提下(详见第一部分),未调取信用社的监控录像(包括申请贷款时的监控录像、签订合同和协议时的监控录像、开户时的监控录像、贷后取钱时的监控录像等 。)依据其职权,故其确认事实并作出判决,其程序违法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原告提交的存疑材料没有充分核实,没有再次认定,其程序也不合法 。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认定的前提是合同有效,在众多证据中不能形成关键证据链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查明事实后改判 。一审法院对事实认定不清,二审法院对事实认定不充分,其适用法律错误,故最终判决认定对再审申请人不公平 。再审被申请人杨2冒用再审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在银行办理贷款、开立个人账户、大额资金转账,并使用账户下资金 。银行没有认真审核借款人、开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和转账的人员的签名和盖章 。其工作人员有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提供相应监控视频证明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他们应该承担举证的不利后果 。一审人民法院仅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的借款合同为依据;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联合担保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认定再审申请人夫妻双方清偿银行贷款;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未能认定合同是否有效,违背了对案件的全面审查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的借款合同应当预先确定 。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合作银行农户联保贷款联保协议书》成立并生效,才能更清楚地认定本案的客观事实,更好地适用法律规定,更好地作出判决 。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再审人特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申请再审的规定,请求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 。
对此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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