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到中年哪怕混不下去,也别从事这4种坑人职业,给高工资也不干( 三 )


第五 , 劳务公司是皮包公司的太多 。 上级规定劳务公司必须达标合规 , 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 必须是以公司名义成立 , 而不能以个人名义成立 , 但是 , 很多劳务公司本身就是用人企业的“寄身虫”或“关系户” 。
第六 , 劳务公司玩的是“假合同” 。 有的企业跟一些空壳公司签订所谓的“承包合同”、“承揽合同” , 把原来招聘的员工身份违规变成“劳务派遣制身份” 。
【五】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模式属于“脱裤子放屁”?
【劳务派遣|人到中年哪怕混不下去,也别从事这4种坑人职业,给高工资也不干】上面写了 , 国内企业不适合西方就业文化 , 国人喜欢安定的工作 , 不喜欢被人当做“劳务” , 所以 , 这种用工模式不适合国情 。 另外 , 企业目前都是实行合同制 , 遵循的都是劳动法 , 为什么偏偏安排一家“皮包公司”来“雁过拔毛”一下呢?既然劳务工是劳务公司的合同制员工 , 为什么不能直接成为企业的合同制员工呢?如果员工不合格 , 企业也可以辞退啊 。 这不是多此一举吗?那么 , 为什么企业喜欢大量使用呢?归根到底是对企业有利 , 对劳务工不利 , 这个导向本身就违背公平、平等劳动关系原则 。 您说 , 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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