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官员、董事长以投资电影等名义招摇撞骗,被公诉


男子冒充官员、董事长以投资电影等名义招摇撞骗,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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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官员、董事长以投资电影等名义招摇撞骗,被公诉】男子胡某谎称自己是江苏省政府官员、江苏省某传媒集团董事长 , 并在“脉脉”等社交软件上认证这些身份 。顶着虚假的身份 , 胡某以筹建剧组等为由索要钱财 , 收受他人赠送的茶叶、香烟和玉器等;还有人购买星巴克咖啡100杯、和天下香烟5条 , 在浙江横店影视城给胡某用于剧组探班 。2月8日 , 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一份起诉书披露了这起招摇撞骗案 。起诉书显示 , 胡某1984年生 , 中专文化 , 住浙江东阳 , 户籍地在江苏扬州 。他曾因犯诈骗罪 , 于2013年2月18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此后又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 于2021年6月10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检方查明 ,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 , 胡某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 , 冒充江苏省人民政府某部门处长 , 江苏省某传媒集团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 , 并在“脉脉”等社交软件认证上述虚假身份 。2021年2月 , 胡某利用上述身份 , 在与何某某交往过程中谎称可以为其撰写的剧本《游轮行动》投资 。2021年5月 , 胡某以组建《游轮行动》筹备组为由 , 向何某某索要人民币10500元 。2021年6月 , 何某某赠送胡某普洱茶1盒 。同年3月 , 文某某为拓展公司业务主动结识胡某 。后文某某于2021年4月8日购买星巴克咖啡100杯、和天下香烟5条 , 在浙江横店影视城给胡某用于剧组探班 。当月下旬 , 文某某邀请胡某前往河南郑州参观其公司、游玩当地景点 , 并赠送胡某信阳毛尖茶叶2盒、黄金叶香烟2条 。同年4月 , 胡某利用上述身份 , 在与杜某某交往过程中谎称可以为其公司筹备的电影《班超传》投资 。2021年5月26日 , 胡某以剧组人员赴新疆考察、设立剧组办公室为由 , 向杜某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 。杜某某为获取投资 , 又先后赠送胡某玉器5件 。经国家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鉴定 , 上述玉器中4件为和田玉、1件为石英岩玉 , 经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评估 , 上述5件玉器价值人民币15600元 。检方认为 , 被告人胡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提起公诉 , 请依法判处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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