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来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 由合议庭或者法官单独审理 。合议庭和审判员单独审理案件的范围由法律规定 。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 , 应当由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法官签名 , 由人民法院公布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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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 是指不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侦查 , 不经人民检察院起诉 , 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的案件 。审判由合议庭进行 , 也可以由审判员单独进行 。合议庭和审判员单独审理案件的范围由法律规定 。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审理案件形成的裁判文书 , 应当由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法官签名 , 由人民法院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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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 , 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合议庭由一名法官主持 。或者院长参加案件审理时 , 由他本人担任审判长 。审判长主持审判 , 组织评议案件 , 在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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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审理案件时 , 法官负责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独任法官审理案件 , 独任法官负责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内部监督 。审判活动中有违法案件的 , 应当及时调查核实 , 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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