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是由北宋建筑师 营造法式是北宋建筑师谁的著作

最早最完整的建筑类书籍是什么书?《营造法式》是宋崇宁二年(1103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诫,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 。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 。《营造法式》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下面就跟360常识网一起具体看看最早最完整的建筑类书籍等相关内容 。
最早最完整的建筑类书籍

简介
《营造法式》是宋将作监奉敕编修的 。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 。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 。哲宗元祐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祐法式》 。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 。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 。
全书34卷,357篇,3555条 。是当时建筑设计与施工经验的集合与总结,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原书《元祐法式》于元祐六年(1091年)编成,但因为没有规定模数制,也就是“材”的用法,而不能对构建比例、用料做出严格的规定,建筑设计、施工仍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李诫奉命重新编著,终成此书 。全书共计36卷分为5个部分:释名、诸作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 。看样主要是说明各种以前的固定数据和做法规定及做法来由,如屋顶曲线的做法 。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对文中所出现的种建筑物及构件的名称、条例、术语做一个规范的诠释 。指出所用词汇在各个不同时期的确切叫法,以及在本书中所用名称,统一语汇 。
·第3卷:壕寨制度、石作制度 。
·第4、5卷:大木作制度
·第6至第11卷小木作制度
·第12卷雕作制度、旋作制度、锯作制度、竹作制度
【《营造法式》是由北宋建筑师 营造法式是北宋建筑师谁的著作】·第13卷:瓦作制度、泥作制度
·第14卷:彩画作制度
·第15卷:砖作、窑作制度等13个工种的制度,并说明如何按照建筑物的等级来选用材料,确定各种构件之间的比例、位置、相互关系 。大木作和小木作共占8卷,其中大木作首先规定了“材”的用法 。大木作的比例和尺寸,均以“材”作为基本模数 。
·第16-25卷规定各工种在各种制度下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 。·第26-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的定额,和所应达到的质量 。
·第29-34卷规定各工种、做法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
规定
·以材作为建筑度量衡的标准
“材”在高度上分15“分”,而10分规定为材的厚度 。斗栱的两层栱之间的高度定为6“分”,也称为“栔”,大木做的一切构件均以“材”、“栔”、“分”来确定 。这种做法早在唐初和佛光寺、南禅寺中运用,只是在文字中明确记录,这是第一次 。到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清工部被颁布的《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的斗口制代替 。
·灵活
各种制度虽都有严格规定,但并没有限制建筑的群组布局和尺度控制 。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在规定的条例下,可“随宜加减” 。
·传统做法延续
如侧脚、升起的规定,使得整个构架向内倾斜,增加构架的稳定性 。
·装饰与结构的统一
对结构构件的详细规定,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装饰手法的表现 。将装饰做在结构中,不单独设置装饰构件 。相比清朝时期的一些纯装饰构件,更具有结构和理性 。
·严格施工管理
全书34卷,用13卷来说明各种用料用途,如此确定劳动定额,及运输、加工等所耗时间,对于编造预算,施工组织都有严格规定 。
意义
《营造法式》在北宋刊行的最现实的意义是严格的工料限定 。该书是王安石执政期间制订的各种财政、经济
的有关条例之一,以杜绝腐败的贪污现象 。因此书中以大量篇幅叙述工限和料例 。例如对计算劳动定额,首先按四季日的长短分中工(春、秋)、长工(夏)和短工(冬) 。工值以中工为准,长短工各减和增10%,军工和雇工亦有不同定额 。其次,对每一工种的构件,按照等级、大小和质量要求——如运输远近距离,水流的顺流或逆流,加工的木材的软硬等,都规定了工值的计算方法 。料例部分对于各种材料的消耗都有详尽而具体的定额 。这些规定为编造预算和施工组织订出严格的标准,既便于生产,也便于检查,有效地杜绝了土木工程中贪污盗窃之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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