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蓝呵护普洱绿( 二 )


江县检察院调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 , 邹谋谋等14人中有8人是有档案卡的贫困户 。为了种植香蕉和坚果等短期、高产的经济作物 , 他们无证砍伐树木 。他们想在短期内增加收入 , 以便摆脱贫困 , 尽快致富 。农民不理解并接受砍伐果树和恢复林地的计划 。检察官多次走访村庄 , 从理性和理性的角度耐心而仔细地解释 。他们积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 。他们举行了处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会议 。他们向村民们充分解释说 , 如果不按照恢复计划进行生态恢复 , 就没有减轻或减轻处理的条件 。他们引导普通民众改变想法 , 将生态恢复与法律充实结合起来 。
2019年2月1日 , 江城县检察院对这一系列毁林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裁定 , 被告邹谋谋和其他14人在砍伐森林的原址重新种植了思茅松或杉木 。
“我知道砍树的危害 。为了子孙后代的发展 , 我愿意砍掉香蕉来恢复林地 。”宣判后 , 傅等人纷纷表态 。
“本案是对‘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和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的有力探索 。这是一个典型的以人为本和温柔公正的例子 。这是帮助人们克服贫困的人性化办案的完美诠释 。”云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处处长万伟评论道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普洱市检察机关也以合作和共同努力治理河流为探索 , 并充分利用“河(湖)长纪委监督检查”模式 , 协助建设生态普洱 。为有效化解阻碍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血栓” , 增强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效果 , 普洱市检察院积极向市纪委监督委员会报告普洱市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 得到市纪委监督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在普洱市两级法院检察建议的“回顾”工作中 ,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指派专人作为“观察员”全程参与 , 增强了专项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 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力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