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蓝呵护普洱绿

【云南,检察蓝呵护普洱绿】_原题为:“检察蓝”呵护“普洱绿”
景梅山古茶园的保护和利用已进入关键时期 。保护古茶树刻不容缓 。最近 , 云南省澜沧县检察院在普洱市景迈山古茶园保护管理局设立了景迈山古茶园保护巡视员办公室 。这是云南省普洱市检察机关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提供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 。
日前 ,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总协调办公室以《探索“绿色检察”强化公益诉讼筑牢绿色发展司法屏障》为题 , 向全省转发了云南省普洱市检察机关的经验和做法 。用“检察蓝”保护“普洱绿” , 普洱市检察机关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
服务大局 , 践行“绿色检察”理念
2015年9月 , 云南省普洱市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 。挑战和机遇并存 。普洱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生态城市建设与绿色发展”提出“绿色检察”理念 , 制定并发布17条意见 , 维护和服务普洱“生态城市建设与绿色发展”战略 , 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体系 。同时 , 普洱检察机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首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 , 成立了由45名国家或省级检察专家组成的专业研究小组 , 分别在县区法院成立了10个环境资源专项检察办案小组 , 建立了全市范围的综合工作机制 。“绿色检察”专业团队推动了绿色产业的发展 , 为普洱的绿色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普洱市检察机关自试行“绿色检察”制度以来 , 共办理了1945起诉前公益诉讼案件 。通过诉前检察建议 , 督促恢复600亩污染水源、42.4公里河道和204处非法养殖 , 恢复157.3亩耕地、林地和水源 , 关闭和整治11家环境污染企业和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 有效避免了2.87亿元的国民经济损失 。
“绿色起诉”制度也已升级为全市性战略 , 实现了公益诉讼从破冰之旅到百花齐放 。普洱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和法治普洱建设的实施意见》 , 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
立足职能 , 形成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体系
“在本案诉讼请求中纳入鉴定费 , 可以实现司法救济成本与效益的统一 , 同时惩罚侵权人 , 有利于民事公益诉讼目的的实现 。”2018年3月 , 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云南普洱市检察院诉云南景谷矿冶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全国10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典型案例 。
2015年3月7日 , 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在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的8号料液输送管道发生断裂 , 导致硫酸铜料液通过泄洪通道泄漏 , 造成景谷县民乐镇白乡村和民乐村部分农田和菜地被污染 , 民乐镇部分路段出现浮鱼死亡 , 给当地村民造成直接损失51.2万元以上 。污染事故发生后 , 景谷公司赔偿了受伤村民的直接损失 。根据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 , 除直接损失外 , 环境污染损害的量化结果为135.83万元 , 其中农田环境污染损害52.86万元 ,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82.97万元 。
为保护生态环境 , 维护公共利益 , 普洱市检察院经认真审查 , 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滚石不生苔 。“巡回”也是普洱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的重要机制创新 。
2018年8月 , 在普洱市检察院的指导下 , 京东县检察院在京东哀牢山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全省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院 。今年4月 , 京东县检察院在乌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又设立了一个巡回检查办公室 。
以人为本 , 促进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公益诉讼不是“一人秀” 。普洱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 提出了“综合治理、协商量刑、互动预防”等恢复性司法理念 。他们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 , 并注意落实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 。
2017年3月至11月 , 江城县宝保镇马龙村村民邹谋谋等14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无林木采伐许可证 , 擅自砍伐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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