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人民日报评论:从三方面探讨“眯眯眼”争议

网络空间|人民日报评论:从三方面探讨“眯眯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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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品牌产品宣传海报中,模特的“眯眯眼”等元素,备受质疑;电影《雄狮少年》,也因主要人物造型是“眯眯眼”的问题,引来争议。与此类似的事件,一段时间以来不时引发讨论。对这一类问题,应该如何看待?我们进行了一次“圆桌会”,也欢迎大家和我们一起探讨。
从产品角度看:
充分尊重受众,才能赢得市场
A:不管这家企业是否存在丑化国人的主观故意,这件事本身反映的问题却很真实,就是无论是国内外企业,还是艺术家、电影制作者,所播出的广告、创造的作品,都必须有更成熟的受众意识,既要对受众的认知和审美情趣有所了解,更要尊重受众所处的文化环境和历史情感。毕竟,无论广告还是艺术作品,一旦公之于众,就必然被置于聚光灯下和舆论场中,就必然要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审视。必须周全考虑主流文化、大众审美和受众心态,没有这样的受众意识,轻则闹个笑话,重则适得其反、彻底“翻车”。
B:我觉得这是品牌形象塑造和大众审美的一次正常碰撞。消费品牌选择模特是为了增加社会公众对他们的好感度,他们可以引导公众接受,但不能挑战大众的普遍审美。品牌选择的模特,代表品牌的形象和价值,如果引起公众不快,就会在市场上产生负面效应。
C:是的,将“眯眯眼”作为一种辱华标志,有着很长的历史渊源。因此,“眯眯眼”某种意义上确实牵动了人们的民族情感。所以,当商家的广告出现这一元素时,一个商业行为便引发了一场社会舆情。
D:需要注意的是,基于个人特征打造、用于商业宣传的文化产品,应当尽可能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和产品气质是否相符,二是大众审美能否接受。无论是海报、还是视频,做出来都是给人看的,那就需要兼顾大众的审美意趣。以表达文化自信、传播正能量为根本,根据市场反馈,不断调整表达方式、宣传内容,推出更多消费者买账的文化产品,企业才有可能真正获得市场的尊重。
E:的确。包括模特的选择、人物的造型等等,从审美的市场接受度上来讨论,消费者作为受众,有投好恶票的权利,这本身也是在给品牌以市场反馈。更多注重文化内涵和产品质量,才能更好赢得市场、也赢得认同与尊重。
从产品角度看:
充分尊重受众,才能赢得市场
F:正如人有高矮胖瘦,人的长相也各有特点,“眯眯眼”、吊眼梢本就是客观存在的样貌特征。在此基础上,有环肥的丰腴美,有燕瘦的苗条美,有人推崇纤细,有人推崇力量……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审美标准,个人的审美偏好也各不相同。这是个人的自由,也是个人权利。从这个角度看,眼睛大也好小也好、肤色深也好浅也好,每个人尽可以保持自己的审美偏好,无需定于一尊。
G:不过,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也都会有属于自己的风尚,这是一种大众审美或者说社会审美。大众传媒上的内容,包括广告、视频等等,都会影响甚至塑造这样一种社会审美。我们包容多元的个体审美趣味,但也需要形成一种健康的大众审美,更需要塑造一种向上的主流审美。这样的审美,决不能是扭曲的、恶俗的;塑造这种审美的大众文化产品,也不能是媚俗的、病态的、矫揉造作的。眼睛可大可小,但要精气神十足;身材可胖可瘦,但要自信从容阳光。这样,整个社会的审美才能更健康也更健全。
H:一个基本前提是,不能让西方塑造我们的审美。对于他们恶意的丑化和不怀好意的污蔑,要保持足够的警醒并予以反击。在历史上,西方国家对于中国人就有“傅满洲”“查理陈”“苏西黄”这样的刻板印象,“眯眯眼”甚至成了一种辱华符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尤其需要防止被这种歧视性的审美趣味给带歪了。
I:不过,对于用“眯眯眼”之类的符号辱华,反击的行为绝不是对内上纲上线、自我审查。否则,如果再嘲笑低鼻梁、黄皮肤等特征,我们又该如何自处?这个道理并不复杂。我觉得应该有一个共识,那就是我们反对的不是“眯眯眼”,而是反对以下两点:一是,基于陈旧刻板印象、特定身体特征的歧视;二是,刻意讨好西方审美、在曲意逢迎中定义中国的现象。这当中不仅有审美的问题,更有心态的问题、文化的问题、政治的问题。
J:其实,无论是模特的长相,还是自己的容貌,我们都应该欣赏和悦纳多样的美,以不同的风采展现中国的审美。只有建立由内而外的自信,才是对歧视的最好反击。如若没有这样的自信,就容易被类似的议题牵着鼻子走,反而把西方的偏见当成了唯一的标准,“是人之非,非人之是”,为了赞成而赞成、为了反对而反对。当我们有足够好、足够多的作品和产品,来提升对何为美、何为时尚的定义权、话语权,才能走出被西方审美文化带偏节奏,乃至被其所侵袭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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