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乳|中山大学成商品“名称”,大学名字想用就用?( 二 )


采访人员查询发现,近日广州九口山科技有限公司就因涉及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余元。
行政处罚内容中显示,在该产品生产过程中,与其标签所述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并无直接关系,当事人也不能提供中山大学同意以其名义进行产品宣传的证明材料。该产品包装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其标签上“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技术支持”字样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多部门曾规范“大学”名称使用
在商品搜索过程中,采访人员还留意到,一家店铺售卖的“中山大学”洁面乳,在进行包装升级时,将“中山大学”更换成“中大生化”,并提到,因教发【2021】5号规定:“5月1日之后不能在包装上标有大学名称”,故积极响应升级外包装规格。
身体乳|中山大学成商品“名称”,大学名字想用就用?
文章插图
截图自商品销售页面。
店家提到的教发【2021】5号规定,指的是今年5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意见规定,大学、学院是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法人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审批设立,其名称经批准方可使用。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意见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于6个月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按照主管和属地原则,由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上述商家在商品上进行了更改,但在宣传时仍使用“中山大学”的名称,在闫兵看来,这或构成广告违法。
你买过“中山大学”化妆品吗?是冲着中山大学买的吗?
来源:中国新闻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