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新规!野钓鱼获不能超5斤!钓鱼人你能接受么?
对于很多野外钓鱼人来说,都想尝试一下爆护的感觉!那是一些钓鱼人追求的目标!
但是钓鱼发展到如今,为了保护野生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对于钓鱼来说,也做出了一些规范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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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那些钓鱼的饵料不能使用,如泥鳅打窝垂钓;
那些钓鱼的鱼钩类型不能使用,如路亚仿生饵,超过3个钩尖的不能使用;
比如哪些钓鱼方式不能使用,如使用锚鱼的,使用串钩等垂钓的,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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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鱼获物的规定,很多地方还没有规定的前提下,重庆又一次走在了前列!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很多人要说,规定了每天渔获物不超过五斤,可以理解,那么要是我钓了一条超过五斤的鱼呢,比如鲤鱼,草鱼,白鲢鱼等等完全有可能单条超过五斤啊!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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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情况大家不用担心,规定写得非常的清楚,政策制定者也是考虑到了这种实际情况,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你可以带走那条超过五斤的鱼,前提是只能是那一条,其它的鱼必须全部放生!
对于这种规定鱼获物不超过五斤的规定,各位钓鱼人是否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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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也是一名野钓爱好者,喜欢在大江大河垂钓,喜欢哪种垂钓的感觉,当然也希望能够有好的收获,但是对于这种规定,我也是无条件支持的,毕竟野外垂钓,那种感觉最重要,那种放松的感觉最让人舒服,鱼获多少是其次!
如今野外渔业资源也越来越少,规定一个鱼获的总量,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知道身为钓鱼人的你是否赞成呢?
【 钓鱼|别怪没有提醒你!野钓不能超“2.5公斤”!否则一个字“抓”】我是一个纯粹的钓鱼人,分享钓鱼人自己的故事,介绍野外钓鱼经验技巧,为钓鱼人呼吁自身的权益,写得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共同交流学习进步,感谢您的阅读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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