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装跳河 女友下水相劝遇难 意外还是刑案?( 三 )



男子假装跳河 女友下水相劝遇难 意外还是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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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王英杰:这个小视频应当说对整个案件的定性 , 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 这个视频当中反映了被害人并没有自杀的意愿 , 没有自行往深水区走的这种行为表现 , 主要是受到了李某的拉拽 。
综合在案证据 , 检察官机关认为 , 李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间接故意 。
被告人对认定事实无意见 对罪名提异议
2020年8月21日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法庭上 , 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没有意见 , 但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提出异议 。
被告人李某: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我觉得太重了 , 因为我主观并没有想害她 。 我觉得我有罪我承认 , 充其量是过失致人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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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的过程中 , 争议的焦点主要是有两个 。 一个是关于定性 , 控辩双方一方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 另一方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 另外一个是关于量刑 , 因为不同的定性会导致有不同的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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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 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 , 李某、孙某二人是情侣关系 , 平时感情要好 , 李某没有杀人的动机 。
李某的辩护人:赌博这些矛盾并不可能导致李某有杀害或者说放任其女朋友死亡的这么一种心态 , 完全没有杀害被害人的必要 , 被害人系自愿下水 , 目的是想施救被告人李某 。 在被告人的认识里 , 根本不可能导致被害人溺水身亡的结果发生 , 况且被告人自身也处于醉酒状态 , 自控力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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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 针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 , 目击者所拍摄的三秒视频中 , 李某接触孙某动作的解读 , 被告人一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
辩护人:你和被害人孙某之间身体的接触 , 你用一个词来表示一下 , 到底是拖呢 , 拽呢 , 还是用其他的方式更为妥帖一点?
被告人 李某:情侣之间正常牵手 , 我就走过去 , 牵她手过来的 。
辩护人:那你认为是牵她的手 , 那牵她的手的目的是什么 。
被告人 李某:想到岸上去 , 让她到我身边 , 是想保护她 。
李某的辩护人提出 , 李某并没有真心想让孙某死亡 , 跳河也只是为了吓唬孙某让其服软 。 虽然过程中 , 李某接触孙某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溺水死亡有关系 , 但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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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 , 根据法律规定 , 过失犯罪分为 , 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 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 但是李某的行为并不符合这两种情况 。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王英杰:从本案当中来看 , 李某当时已经预见到这种行为会给被害人造成生命危险 , 不属于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的情况 。 他把被害人拖至深水区之后松手 , 没有采取任何的防护措施 , 他自己也没有任何的救助能力 , 应当说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不管不顾 , 这种放任是非常明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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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案子审理期间 , 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 , 并委托家属与孙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 , 得到谅解 。 法院一审认为 , 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致人死亡 , 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一审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2020年9月17日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判决后 , 李某没有上诉 。 回过头来看 , 这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 结果却是情侣二人 , 一人不幸殒命 , 一人锒铛入狱 , 值得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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